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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水利局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柳城县2011年度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年09月26日 15:58 来源:打印

招标编号:柳城农田水字201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柳城县2011项目工程已由柳州市水利局《关于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柳城县2011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柳水利农水字[2011]22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和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1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桂计水2011113号文下达了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柳城县2011年度项目工程投资计划2010.46万元,项目法人为柳城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柳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126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柳城县。

建设规模:渠道防渗54.19km,修建田间道路6.16km,渠系附属物新建256座、维修改造3座,新建泵站5座;共投资约1700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111日,完工日期为2012320日,总工期141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防渗渠道、机耕路建筑工程、电灌站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总工期均为141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Ⅰ标段:建筑工程(小山灌片头塘分片、小山灌片铁炉电灌分片、木桐灌片)、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铁炉电灌站、木桐电灌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投资约560万元;

Ⅱ标段:建筑工程小山灌片二塘分片、临时工程等;投资约630万元;

Ⅲ标段:建筑工程(小山灌片荡平电灌分片、小山灌片沙泥电灌分片、小山灌片塘进电灌分片)、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荡平电灌站、沙泥电灌站、塘进电灌站)、临时工程等5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08 年~ 201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业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108日至10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双休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水利局招投标管理站

发售人员姓名:钟林锋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接收人写明“********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信封外部不能留任何有泄漏单位情况的标记,该信封将于开标会上开启,对应的材料原件于开标会核查,如不能提供原件则将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投标承诺金专用账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基本建设局

  号:45001604354050500988

开户行:广西省南宁市建行民福支行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50( 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1750), 售后不退。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1 1013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11028日星期三9:00柳州市水电技术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柳州市广雅路13号)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城县水利局

地 址:柳城县白阳中路23

邮 编:545200

联系人:兰运龙

电 话:0772-7613824

传 真:0772-7611439

  箱:lcxsljns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刘 

电 话:0771-5622137

传 真:0771-2185086

网 址(邮箱):gxxgy2185086@163.com

网 址:www.gxxgy.cn

 

 

招标人:柳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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