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韭菜塘、豆腐田、蛋子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技[2011]71号文及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技[2011]65号文及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技[2011]8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1〕106 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1〕41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韭菜塘坝址位于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坪岭村大瑶山上,距莲花镇约25km,距恭城县城39km。豆腐田坝址建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建安村委棉花洲自然村附近,距栗木镇约3km,距恭城县城约32km。蛋子江坝址建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栗木锡矿小学旁的洼地上,距栗木镇约4km,距恭城县城约38km。
建设规模:韭菜塘水库总库容20.41万m3,属小(2)型水库;豆腐田水库总容积21.41万m3,属小(2)型水库;蛋子江水库总容积52.20万m3,属小(2)型水库。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10月 30 日,完工日期为2012 年3月31日,计划工期 151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该工程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51日历日。
招标内容: 该工程分一个标段, 对韭菜塘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系统改造进行除险加固、新建隧洞梯级放水斜管内衬钢管的金属结构等工程;对豆腐田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系统改造进行除险加固、新建顶管梯级放水斜管内衬钢管的金属结构等工程;对蛋子江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系统改造进行除险加固、新建顶管梯级放水斜管内衬钢管的金属结构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08 年~ 201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进行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1年10月 8日至12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桂林粮贸大酒店七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公司。
发售人员姓名:骆艳 余献中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根据桂水招标〔2011〕9号文的规定,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凭投标承诺金收据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开标会上未提供投标承诺金收据复印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基本建设局
开户行:广西省南宁市建行民福支行
账号:45001604354050500988
咨询电话:0771-2185098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底单交监督人员审验,否则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1 年10月 27 日 13 时在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桂林粮贸大酒店二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恭城县恭城镇茶南路34号 地 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桂林粮贸大酒店七楼
邮 编: 542500 邮 编:541002
联系人:余献中 联系人:骆艳
电 话:13517863576 电 话:0773-2890168
传 真:0773-8212870 传 真:0773-2890168
E-mail:gxjtgl@163.com
网 址: www.gxjt.net
招标人: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 九月二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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