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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宾区凤凰镇新安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1年10月18日 11:26 来源:打印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拟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新安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新安村土地整治项目

1.2项目编号:GXHF2011GG0942

1.3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新安村境内

1.4 建设规模:1193.7700公顷

1.5 资金来源: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

1.6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和村庄整治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1.7 要求工期:240 日历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推荐的施工企业。区外施工企业须已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2.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4按来宾市人民政府来政发[2011]70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一并提交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原件,不中标者在开标后退还原件;中标者的资质证书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再退回。每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接一个项目的工程施工,每个施工企业在来宾市范围内承接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不得超过3个。

3. 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1017日~20111021日北京时间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下午15001800,在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第30层)报名。

3.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②单位介绍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和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④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01-12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⑤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区外企业的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250/份(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第30层)                      邮编:530000

人:黄         话:0771-2855737           真:0771-2855349

      6.信息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https://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上发布。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期: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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