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要市环卫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141GYG1BA28/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一、招标编号:0809-1141GYG1BA28/01
二、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车及清洗扫路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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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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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压缩车 |
1台 |
签订合同后7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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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洗扫路车 |
1台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对其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
六、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还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招标人不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7015512010017209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二室
十、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高要市环卫管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8-83941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2313165@21cn.com
评审结果公示网站: www.gdgpo.com、zqas.gov.cn及www.gdhualun.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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