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新闻发展广告有限公司激光排照机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1-11-1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新闻发展广告有限公司激光排照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2011XSZFCG236GG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新闻发展广告有限公司激光排照机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b、具有国家规定的生产或经营激光照排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需取得授权书);c、投标人在浙江省内由固定的售后服务点,以保证投标产品售后服务质量(查看售后服务协议书及营业执照);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1年11月2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1年11月22日13时50分 |
七、投标地点: |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1年11月22日13时50分 |
九、开标地点: |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史喜乐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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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236GG激光照排机_20111115172728.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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