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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仙佛寺景区栈道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2年05月08日 09:33 来源:打印

   来凤县仙佛寺景区栈道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编号:LF/XFSZD/2012/SG01

 

2012428发布的来凤县仙佛寺景区栈道工程招标公告,因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2012428201257),投标申请人未达到法定人数,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仙佛寺景区栈道工程,已由来凤县委关于仙佛寺景区项目建设专题会议[201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建仙佛寺景区栈道(除栏杆以外的土建工程),1个标段。项目投资概算100万元,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3.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叁级项目经理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五大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5 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已在恩施州水利水产局进行信用等级登记。

3.6 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5820125149:0011:0015: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证书、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13C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为准,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来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服务系统网、中国●来凤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来凤县水利水产局

      人:张红斌

联 系  电 话:0718-628354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13C

        编:445000

      人:罗 

        话:07188463141

        真:07188463141

电 子  邮 件:jianghejidi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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