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原罗汉院西侧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用防火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招 标 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原罗汉院西侧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用防火门及防火防盗门采购
供货地点:建湖县城秀夫路西、森达路北(原罗汉院西侧)
招标内容:
标段 |
材料名称 |
标准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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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木质甲级防火门 |
套用图集参03J609-2M01;-2M04; |
m2 |
3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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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乙级防火门 |
套用图集参03J609-2M01;-2M05; |
m2 |
35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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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乙级防火门(带门禁) |
套用图集参03J609-2M01;-2M05; |
m2 |
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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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丙级防火门 |
套用图集参03J609-2M01;-2M06; |
m2 |
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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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进户防火防盗门 1000*2200 |
甲级防火乙级防盗门(带拉手、门镜) |
樘 |
1199 |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招标内容:新建原罗汉院西侧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用防火门及防火防盗门采购
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供货结束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如代理商投标的除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经营范围外还应获得制造厂商为本次招标产品的专项投标授权;
2、投标产品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同类产品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潜在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所有报名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并可同时中标。
四、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申请人,请在2012年7月12日17时前(节假日不休)以传真(0515-86231073)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确认参与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单位。
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联 系 人:薛中海
联系电话:0515-80611613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十三楼
联 系 人:商国胜
联系电话:18961909826 传真:0515-86231073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80609919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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