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九台市莽卡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台市融鑫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九台市莽卡乡镇区内
2.2计划工期:2012年7月30日—2012年10月30日
2.3招标范围:污水排放及建设污水处理场(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主管线1300米、12条分管线、污水处理场
2.5计划投资:270万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三 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工程投标。
3.4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向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7 月 5 日至 2012 年 7 月 16 日,每日9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在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购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4日13:30时,地点为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九台市融鑫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王宪双
电 话: 138043990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 系 人: 党美兰
电 话: 15714304043
网 址: www.ccwl2001.com.cn
2012 年 7 月 5 日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