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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容县浪水乡政府公租房工程(RXCG2012202)招标公告

2012年09月29日 16:54 来源:打印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容县浪水乡政府公租房工程容发改委审批[2012]2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容县浪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容县浪水乡政府公租房工程

项目编号:RXCG2012202

建设地点:容县浪水乡人民政府内

建设规模:砖混结构,1#2#号楼各二层,共约704平方米。

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详细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3.2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1052012109,(每天 900120013001600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外来进玉企业还必须取得《外来进玉企业承接项目登记备案表》 ,广西区外企业还须取得《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 。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未承担有在建任务的,在报名时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押在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处,未中标企业的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一并退还,中标企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图纸等材料按市场价,不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

4.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等材料)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1029北京时间1500,地点为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 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rxjsgc.com网站上发布。

7.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容县浪水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容县浪水乡人民政府内             联系人:陆林波    135176506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通讯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105            编:537000

联 系 人:黎妮

联系电话:0775-2687688                     传真:0775-2677766

 

 

                                                        2012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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