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53省道(创业大道-剑池西路)、剑池西路(农民公寓-53省道)等
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ZW2012-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经采购办批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泉市53省道(创业大道-剑池西路)、剑池西路(农民公寓-53省道)等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53省道(创业大道-剑池西路)路灯:双挑路灯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国内具有50万以上的灯具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单位,授权单位应出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文件[授权单位单位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付本(复印件加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3、制造商必须有国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索取。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1210251009200020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联系地址: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华楼街华楼旺角大楼三楼)。
五、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 10000 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1210251009200020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七、开标时间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定于
九、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十、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楼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9210
2)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报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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