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大岭山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体检车及车载设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
1. 采购编号:DGDLS-HW-1301
2.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医院体检车及车载设备采购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一 | 体检车 | 1辆 |
X射线机 | 1套 |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交货地点:东莞市大岭山医院或用户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B、 投标人需具有《车辆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C、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且具有
D、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E、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20902123810901
开户银行:广东省广州市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5号楼1511-1512室。
9. 投标时间: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5号楼1511-1512室。
12.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
1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第20条投标保证金”。
1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投标人不足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6.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208886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5号楼1511-1512室。
邮政编码:5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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