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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环江县城外五家国有工矿企业异地搬迁安置项目A区1-9号住宅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3年03月04日 15:04 来源:打印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环江县城外五家国有工矿企业异地搬迁安置项目A1-9号住宅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予以备案。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名称:环江县城外五家国有工矿企业异地搬迁安置项目A1-9号住宅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鼎策ZB-2013-009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8500平方米(共9栋住宅楼,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监理服务)。

三、评标办法和标准:合理低价法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03251530分,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发售及邮寄:

时间: 20130304日至20130308日止(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17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

七、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投标人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资料一份:(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资格证书、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7)介绍信;(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交纳形式:转账、电汇。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河池建行名都支行  

银行帐号:4500 1690 9040 5070 0303

十、项目联系人: 董工    咨询电话: 0778-2273808     传真: 0778-2273705

公告期内投标单位如认为招标文件内容具有倾向性或不合理条款,已经影响到招标的公正性,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有效印鉴后,于项目截标日前将相关质疑事项向相关财政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网上查询:https://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IndexViewController.do?method=index(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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