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禹州市范坡镇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禹州市财政局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位于禹州市范坡镇,涉及前柴、董庄、火龙庙宋、李楼4个行政村。
招标范围:图纸、答疑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
第4标段:新建涵111座(1×0.6m×6m 111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投标人还须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3 投标企业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4 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查询详情;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时间:2013年 4 月 18日至2013年4 月 24 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
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报名电话:0374-8278101。
6.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手续(外省企业)、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二份。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并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及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单位出具证明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7.1发售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7.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7.3费用:招标文件500元 /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财政局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禹州市建设路
电 话:0374-81189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187号
11.监督电话 :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374-8112523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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