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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06月03日 19:57 来源:打印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新区采购中心的委托,为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347ZD078H)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电子胃肠镜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60个日历日

用户指定交货地点

*注:1.本项目可采购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代理商(需出具授权原件或有效代理商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获得制造商(国产)或总代理商(进口产品)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保修期后设备维护、维修厂家只能收取更换材料成本费,不能收取人工费及其它任何费用并负责设备终身免费升级(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5)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6)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7)投标人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01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在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5月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3060320130608(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投标文件于20130614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306140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30609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室)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07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谭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0755-82786038/82786018-802

网址:https://www.ccgp.gov.cn

http://www.szzdzb.cn     

          http://www.szzfc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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