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 |
24589677 | 区政府大院消防设备购置费 | 批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的供应商,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b、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同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c、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须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情况(查询时间跨度为查询当日前溯不少于三年时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查起),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在
d、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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