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滨湖景观大道与长吉高速交叉工程设计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
2.3技术标准:
2.4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5设计周期:20天
2.6质量标准: 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至 2013 年 6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报名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苑继红
电 话:138947818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邮 编: 130041
联 系 人: 党美兰
电 话: 15714304043
http://www.ccwl2001.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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