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和平北路(桂林路-城北大道)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3]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方式,招标人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港市和平北路(桂林路-城北大道)工程项目设计
2.2 招标编号:GJZX-2013-135
2.3 项目建设地点:贵港市和平北路(桂林路-城北大道)
2.4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
2.5 招标范围:贵港市和平北路(桂林路-城北大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后续服务(含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文件的评审)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2.7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40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学专业是市政公用工程类(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且近三年参与并完成过类似或更高等级工程规模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3 为显示公平,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单位介绍信原件(叁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被委托人、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本项目名称一致);(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出示核查。(7)如中标人为区外来桂企业,则中标人须在30天内按建市[2013]38号文的规定
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备案,并确保设计成果能按贵港
市有关规定进行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4.2 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其它资料费),整套资料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栏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www.ggzfcg.gov.cn)、贵港建设网(www.ggjs.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房产局管理大厦9楼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总公司)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林智 电 话: 0771-5848986
联系人: 黄芳敏 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碧来商贸街4号2楼(贵港分公司)
电 话: 0775-4295057 联 系 人:林冬梅 电 话:0775-4578049
传 真: 0775-4295102 传 真: 0775-457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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