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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581号信息--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08月15日 15:54 来源: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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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招标编号:shcg13-1058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总面积为408.8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与土地整治相关的其他内容。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地址: 庄行镇的西北片,涉及新叶村一个行政村。
5、服务日期:425天。
6、投标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9217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在国内依法注册并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需备案)。
7、资质和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土地整治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其中两类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8、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投标价的1/5。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3-08-1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08-22下午3:3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登记。登记后须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套,于上述期限内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3室进行资料比对,比对通过后的登记单位方可在采购中心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2: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项目答疑会后至投标截止。
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09-23上午9:00 至投标截止。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09-23上午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网址: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会议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顾文林
电话:021-63770434
传真:021-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西路95号18楼
邮编:
联系人:孙彦伟
电话:63192208
传真:63192207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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