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委托编号:0809-1341HDG1282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公示期为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1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341HDG128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完善PM2.5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台套) | 备注 | 交货期 |
| 1 | CO气体分析仪 | 2 | 相关滤光红外吸收法、标准附件:分析仪说明书/分析仪远程控制软件/1/4” Teflon采样管2米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
| 2 | O3气体分析仪 | 2 | 紫外光度法、标准附件:分析仪说明书/分析仪远程控制软件/1/4” Teflon采样管2米 | |
| 3 | PM2.5测定仪 | 2 | β射线法、标准附件:分析仪说明书/分析仪远程控制软件/采样管2米/法兰盘/外置泵/美国BGI SVCC联邦等效认证PM2.5采样头/温度&压力传感器/自动流量控制器/零点过滤器 | |
| 4 | 机柜 | 2 | 19英寸导轨式标准机柜,可灵活调节导轨高度,以兼容其他仪器。 | |
| 5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2 | 在原校准仪上添加紫外光度计 | |
| 6 | CO剔除器 | 2 | 在原零气发生器上添加CO涤除器 | |
| 7 | 钢瓶气 | 2 | 环保部国家标物中心标准气:CO 钢瓶气,容量8L | |
| 8 | 减压阀 | 2 | 不锈钢减压阀 |
供应商应就全部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依法取得所有设备(包括仪)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指定在广东省具有有效代理资质的总代理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原件;
4、在广东省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网点。
5、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本年度范围内可多次使用。
请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及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26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开户帐号:037901040000198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20-83172105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九、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街六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8587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成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172223
E-mail:gdhualun@gdhualun.com 网址:http://www.gdhualun.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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