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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圣湖路(金港大道-站前广场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10月17日 12:52 来源: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圣湖路(金港大道-站前广场段)工程建设项目由贵发改投资[2013]1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市圣湖路(金港大道-站前广场段)工程建设项目[GXJHGG2013005]

建设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以南、新建高铁站站前广场西侧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593.653m,红线宽32m(部分宽36m

合同估算价: 2150   

要求工期: 80日历天

要求质量:国家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及绿化等工程的建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以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为本单位职工,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10 17 日起至2013 10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 00 分,下午1500分至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须提供3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案,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件原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3  11     6    9 30  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

6.评标方式

     合理低价定标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ggzfcg.gov.cn/index.php)、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ggjs.com/)及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栏及其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贵港市仙衣路1111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023

联系人   覃先生                 联系人  先生   

   话:0775-4578604                 话:0775-436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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