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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第二拆迁安置区设计招标公告

2014年01月24日 09:43 来源: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的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第二拆迁安置区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第二拆迁安置区设计

1.2项目编号:GSZB-GG2013050

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4.8亩;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用地;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0%;容积率4.0,且4.5;绿地率不得低于30%;机动车停车位按不低于1车位/户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0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置;沿街布置两层商业面积,二房、三房、四房套型比例为:262,建筑天际轮廓线要高低错落;商业面积控制在3-5%范围。配电房、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各不小于50m2,临街公厕占地不小于60m2;配套设施包括配电房、垃圾收集站、临街公厕、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及小区绿化等。

1.4项目地址:贵港市布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1.5招标范围: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第二拆迁安置区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平方案、建筑、结构、电气(含强弱电、电话网络)、园林景观绿化、小品构筑物、市政设施]及施工配合服务,初步设计应含项目投资概算。

1.6设计工期:规划设计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日历天)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后25天内(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勘察工作完成及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后25天内(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2.2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综合甲级资质;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及类似业绩。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阶段进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42014129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持及以下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6)由贵港市检察院出具的潜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须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件原件。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如中标单位为跨省单位,自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5日内须到自治区住建厅办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跨省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备案手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与开始接收时间2014213800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4213900

5.3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2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建设网(www.ggjs.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

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77

  编:537100

联系人:黄艾

  话:0775-4266918

  真:0775-426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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