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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专业建设—数字媒体艺术(市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07月10日 15:45 来源:打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印刷学院委托,对北京印刷学院专业建设—数字媒体艺术(市级)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4-330

  采购人名称: 北京印刷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大兴区兴华北路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老师 010-60261071

  2、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万元)

  

 

  1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AR教学系统

  

 

  1套

  

 

  是

  

 

  78.48

  

 

  备注:原产地为非国内的投标货物不办理免税手续,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到现场价格。在交货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付汇证明联(须交验完整原件,不得遮掩海关编号、原产国、起运国、币制、单价、总价、净重、海关签章及防伪等信息)。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 7 10 日起至2014 7 18 日前每日9:30—11:30| 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20147 3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4 7 3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 编:100036

  E-mail:zhaojingshu1216@163.com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江华(分机5963)、赵静淑(分机5967)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htc.com.cn/)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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