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铜城镇、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CZBCG-20140082
招标单位: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
天长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二0一四年八月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报价要求……………………………………………17
第四章 机械设备要求……………………………………………18
第五章 评标办法…………………………………………………20
第六章 项目招标范围和数量……………………………………26
第七章 环卫保洁服务的基本框架和要求………………………31
第八章 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37
第九章 服务承包合同……………………………………………42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46
第一章 天长市铜城镇、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BCG-20140082
发布日期:2014年8月25日
一、 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天长市铜城镇、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2、招 标 人: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天长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天长市铜城镇、永丰镇
2、项目规模:①铜城镇全镇人口约7.5万人,常住人口约5万人,道路保洁面积约84.7万平方米,河道保洁面积约11.2万平方米,4个公厕保洁及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三年总服务费约791万元。②永丰镇镇集人口约4500人,各村常住人口约11246人,道路保洁面积约25.98万平方米,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三年总服务费约277万元。
3、服务承包期:三年, 2014 年11月 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为第一年度 ,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为第二年度,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为第三年度
4、招标范围:道路清扫、保洁、冲洗,河道综合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服务总承包。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②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清洁保洁服务经营范围;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且一次性合同总金额(或同一项目周期内累计合同总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
3、本项目所要求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的范围至少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作为类似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0-3801701、黄工,电话:3019013)。
6、严禁挂靠、围标、串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条件履约,否则将视为挂靠行为。如投标人有上述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给予相应的处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及信用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1 万元(铜城镇15.5万元,永丰镇5.5万元);
2、信用保证金的金额: 107万元(铜城镇79万元,永丰镇28万元);
3、具体交纳时间、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本项目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本项目不实行报名制度,实行资格后审。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为铜城镇环卫保洁和永丰镇环卫保洁联合招标,只招一个承包服务单位;
2、本项目承包服务单位对铜城镇和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工作分别实施;
3、铜城镇和永丰镇分别与本项目承包服务单位签订承包服务合同。
七、 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8月28日起
2、获取方式:从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长市招标采购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天长政府网” “安徽省招标局网 ” “ 滁州市招标采购网” “ 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 “ 中国天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各潜在投标人,如果对该招标公告有疑议的请于2014年8月 28日前将疑议发送至ycxsyyx@163.com(邮箱),联系电话:15856666976、15255007257
招 标 人: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盖章)
天长市永丰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天长市建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4年8月25日
注:本项目2014年8月25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天长市铜城镇、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1.2 项目概况:①铜城镇全镇人口约7.5万人,常住人口约5万人,道路保洁面积约84.7万平方米,河道保洁面积约11.2万平方米,4个公厕保洁及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三年总服务费约836万元。②永丰镇镇集人口约4500人,各村常住人口约11246人,道路保洁面积约25.98万平方米,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三年总服务费约277万元。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2.1 本项目招标范围:道路清扫、保洁、冲洗,河道综合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服务总承包。
2.2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服务承包期
3.1 服务承包期为三年, 2014 年11月 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为第一年度 ,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为第二年度,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为第三年度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②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清洁保洁服务经营范围;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2投标人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且一次性合同总金额(或同一项目周期内累计合同总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
4.3本项目所要求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的范围至少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作为类似业绩)。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投标报价要求
第四章 机械设备要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项目招标范围和数量
第七章 环卫保洁服务的基本框架和要求
第八章 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第九章 服务承包合同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除5.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6.1 招标文件上网公布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 投标人踏勘现场及投标答疑事项
7.1 投标人自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后必须认真研究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尤其是第五章项目招标范围和数量,必须认真对本项目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于2014年9月3日17:30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cxsyyx@163.com(邮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2014年9月5日17:30时前将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以“澄清说明”或“答疑说明”书面形式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补遗、答疑’一栏中予以公告,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若投标人未按上述第7.1款内容执行的,对本项目未认真踏勘现场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招标文件的发出
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技术标、投标人资信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资信文件原件、商务标六部分组成。
9.2 资格审查文件组成(由下列材料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
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
⑥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⑧本单位的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⑨投标人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且一次性合同总金额(或同一项目周期内累计合同总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㈠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为良好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由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㈡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必须是发生在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是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服务周期时间为准。
㈢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至少要显示出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作为类似业绩);若合同中未能显示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则必须提供能够充分证明类似业绩中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的相关材料。
注: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手持至开标现场交于监督部门查验确认;
9.3资格审查文件原件:上述第9.2 款所要求的材料证件原件。其中第9.2 款中第⑧项本单位的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或原件均可。
9.4技术标组成(部分格式内容详见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
①技术标封面;
②技术方案(具体组成详见第10.1款,格式和内容由投标人自制)。
9.5投标人资信文件组成(由下列材料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仅作为加分依据)
① 投标人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且一次性合同总金额(或同一项目周期内累计合同总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此项类似业绩可以与上述资格审查中的类似业绩为同一类似业绩,也可以为不同类似业绩);
投标人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且一次性合同总金额(或同一项目周期内累计合同总金额)达到8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此项类似业绩不得与上述资格审查中的类似业绩相同,必须为不同类似业绩);
上述类似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㈠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为良好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由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㈡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必须是发生在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是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服务周期时间为准。
㈢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至少要显示出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作为类似业绩);若合同中未能显示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则必须提供能够充分证明类似业绩中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的相关材料。
②投标人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的,提供认证证书;
③投标人提供在2013年度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提供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⑤ 投标人近5年从事过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且在承包服务期间所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或卫生城市或园林城市;
投标人近5年从事过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且在承包服务期间所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或卫生城市或园林城市;
本第⑤款所述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㈠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所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已成功创建文明城市或卫生城市或园林城市);
㈡此项类似业绩范围也必须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作为类似业绩);此项类似业绩可以与上述第①款所述的类似业绩为同一类似业绩,也可以为不同类似业绩;
㈢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至少要显示出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及物业环卫保洁项目不作为类似业绩);若合同中未能显示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则必须提供能够充分证明类似业绩中有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的相关材料。
9.6投标人资信文件原件:上述第9.5 款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
9.7 商务标组成(部分格式内容详见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
①商务标封面;
②投标报价函;
③铜城镇第一、第二、第三年度承包费明细表(格式自制);
④永丰镇第一、第二、第三年度承包费明细表(格式自制);
⑤诚信投标承诺书。
10. 技术方案要求
10.1技术方案组成
①环卫保洁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框架设置
②环卫保洁机械设备等装备方案
③环卫保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方案
④环卫保洁管理、服务的具体作业方案
⑤确保环卫保洁服务质量的措施
⑥确保文明环卫保洁服务的措施
⑦确保安全环卫保洁服务的措施
⑧应急方案及保障措施 (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与措施,包括重大活动、防汛季节、台风季节的清扫值班方案、人员和设备调集方案等);
⑨提出合理化建议
10.2 技术方案采用明标形式;技术方案文本应当打印;封面、封底、内容均使用A4白纸;应采用简装本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及塑料夹装订,否则,该技术方案按不合格处理。
10.3技术方案中的机械设备清单详见第四章“相关保洁机械设备及设施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方案时所用于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装备情况必须要等于或多于第四章本项目“相关保洁机械设备及设施要求”要求。
10.4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方案时必须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第七章“环卫保洁服务的基本框架和要求”,第八章“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等相关内容来编制,格式必须按上述第10.1款①至⑨项执行。
10.5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方案内容必须章节分明,内容明确、条理清晰,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10.6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未按上述第10.3款、第10.4款、第10.5款要求编制的,其技术方案按不合格处理。
11. 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11.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报价法(含每年度报价):铜城镇服务承包期三年的总报价,具体各年度承包费明细表;永丰镇服务承包期三年的总报价,具体各年度承包费明细表。
11.2具体的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12.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12.1 投标及信用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金额:21 万元(铜城镇15.5万元,永丰镇5.5万元)
信用保证金金额:107万元(铜城镇79万元,永丰镇28万元)
两项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分公司、支公司、分支机构及他人账户、投标人一般帐户均无效)转入下列帐户之一;不受理银行汇票、本票。付款人的帐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账户一)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银行账号: 1313202038000034503
(账户二)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100370045380016666
(账户三)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34001737108059556666
投标人可以选择上述其中一个帐户交纳两项保证金,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铜城镇、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及信用保证金。
交纳时间:2014年9月16日9:00分前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本项目不实行长效保证金制度,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招标局备案。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取消其一年内的投标资格。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项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凡交纳了两项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全部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非因不可抗力不参加开标会、不提交投标文件、不提交评审证件的,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4)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5)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招标局备案的;
(6)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资格审查文件原件一套;投标人资信文件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人资信文件原件一套。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 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其内容(如授权书、投标报价函、各年度测算费用明细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3.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资信文件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4.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 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按本须知第9.2款所要求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密封于一个标袋内。
14.2 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密封于一个标袋内;(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不得密封,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4.3 技术标按本须知第9.4款所要求的材料装订在一起,并密封于一个标袋内。
14.4 投标人资信文件复印件按本须知第9.5款所要求的材料装订在一起,并密封于一个标袋内。
14.5 投标人资信文件原件密封于一个标袋内;(若投标人在资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中使用同一类似业绩时,所要求提供的材料证明等则必须密封于资格审查原件袋内);
14.6 商务标按本须知第9.7款所要求的材料装订在一起,并密封于一个标袋内。
14.7 上述第14.1、14.3、14.4、14.6款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密封于相应的标袋内。
14.8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4.9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4年9月16日8:30 时至9:00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 年9月16日9:00时
地 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15.2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5.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5.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6. 开标
16.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16.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5.1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6.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16.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16.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16.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3.2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密封),投标人必须手持至开标现场交于监督部门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16.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②由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③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④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进行验证确认;
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并由监督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财务室出具的投标人投标及信用保证金缴纳信息表。
⑥宣读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技术标、投标人资信文件复印件和投标人资信文件原件一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⑦宣读技术标得分结果、投标人资信文件得分结果后由主持人当众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及商务标中的其他主要内容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已拆封的商务标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⑧宣布商务标评审结果后,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
⑨综合评定各投标人得分;
⑩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⑾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6.5 评标委员会
16.7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6.7.1评标委员会由 5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
16.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16.7.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评标方法及细则
17.1 本项目具体评标方法详见第 五 章内容
18. 无效投标文件
18.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投标文件的密封袋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④投标文件的密封袋未按本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8.2 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两项保证金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③投标文件封面及其内容相应位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④投标文件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9. 定标
19.1 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
19.1.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方法按第四章规定执行。
19.2 中标通知书
19.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9.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19.2.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合同的签订
20.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同时,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0.2 招标人如不按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1. 履约保证金
21.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
交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签订合同前
金 额: 按中标价(投标总报价)的10%
交纳方式: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将信用保证金分别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多退少补)。
交纳比例:铜城镇三年中标价的10%,永丰镇三年中标价的10%
21.2 若中标人不能按第21.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22.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包括类似业绩)真实性负责;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部门若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如类似业绩)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关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依次类推。
23. 本文件所述的时间均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 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报价法(含每年度报价):铜城镇服务承包期三年的总报价,具体各年度承包费明细表;永丰镇服务承包期三年的总报价,具体各年度承包费明细表。
2、该项目承包期为三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环卫保洁服务工作和管理过程中全部费用以及各种风险因素;投标报价应为三年总承包服务费用;年度承包费明细表应为分别体现每年度承包费用明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综合考虑环卫保洁服务工作和管理过程中下列费用:
①所有环卫保洁工人、驾驶员工资、福利、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
②所有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
③有关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食宿费、通信费;
④办公场所的租用费、办公费、通信费、投入运营费;
⑤人工劳保用品购置费、生活卫生用具购置费,统一着装订制费;
⑥劳动工具(如垃圾板车、扫帚、簸箕、铁锹等)购置费;
⑦作业机械(如垃圾装载机、清洗车、运输车、扫路车、吸粪车等一切设备)运输费、保险费、维修费、油费、折旧费及统一装贴标识费;
⑧卫生清洁用品、药物(如除臭灭蝇等)购置费;
⑨用于本项目环卫保洁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设备维修费;
⑩公厕、中转站、垃圾房等除房屋外的其他设施维修费;
⑾如遇特殊季节、重大会议活动、迎检创建、环境卫生保障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费用;
⑿利润、税收及国家政策性收费等一切费用;
⒀投标人年度费用测算时除了满足上述招标人所要求的各项费用外,还应充分考虑到招标人未考虑到的相关费用。
第四章 相关保洁机械设备及设施要求
一、铜城镇保洁机械设备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方案中所体现的机械设备情况至少要达下列数量及标准:
①8吨清洗车 1辆
②8吨扫路车 2辆
③8吨洗扫车 1辆
④压缩式垃圾车 5辆
⑤装载机 1辆
⑥运输车 2辆
⑦吸粪车 1辆
2、上述机械设备为新购或自有或租赁均可,但其费用不在第三章投标报价范围内;
3、投标人技术方案中所体现的机械设备,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统一装贴标识:“铜城环卫”字样。
4、铜城镇政府现有1辆扫路车和1辆洒水车(均为2012年度购置),现按折旧价27.5万元转让给服务承包单位,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该项条款和规定,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铜城镇垃圾桶购买、更换、管理
1、本项目保洁区域内所有垃圾桶由本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称为服务承包单位)负责购买、更换、管理;铜城镇政府每年将额外补贴服务承包单位5万元,服务承包期三年,共计15万元;此项额外补贴金额专项用于垃圾桶购买、更换、管理所产生的费用;
2、此项额外补贴金额不在铜城镇最高限价范围内,也不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范围内。
3、据估算,本项目保洁区域内需要600只垃圾桶;目前铜城镇现有400只的垃圾桶将免费交给中标单位进行管理,第一年度中标单位将继续购买200只垃圾桶(240L草绿色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制造,全新熟料,整体重量不低于13kg)。
4、600只垃圾桶的具体布点由铜城镇政府和服务承包单位共同确定。
5、服务承包单位服务承包期内对垃圾桶进行统一购买、即时更换、专项管理(此项工作列入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中)。
三、永丰镇保洁机械设备要求:
1、永丰镇政府现有下列保洁机械设备,均为2012年5月份购置,现永丰镇政府将下列保洁机械设备出租给本项目中标单位(服务承包单位),租赁费用为12万元/年,并单独与本项目中标单位(服务承包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协议。
2、保洁机械设备的数量和购置价
①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辆 购置价6.4万元
②清洗扫路车 1辆 购置价51.35万元
③自装卸式垃圾车 1辆 购置价32万元
④多功能洒水车 1辆 购置价16.45万元
⑤垃圾转运车 1辆 购置价19万元
3、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条款和规定,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上述租赁费用为12万元/年将在年度承包费用中抵冲,具体抵冲方式详见本项目付款方式;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认真核算年度承包费用(投标报价);
5、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方案中所体现的机械设备情况至少要达上述规定数量及标准;
6、投标人技术方案中所体现的机械设备,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统一装贴标识:“永丰环卫”字样。
7、上述保洁机械设备的运输费、保险费、维修费、油费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
四、永丰镇垃圾桶购买、更换、管理
1、本项目保洁区域内所有垃圾桶由本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称为服务承包单位)负责购买、更换、管理;永丰镇政府每年将额外补贴服务承包单位3万元,服务承包期三年,共计9万元;此项额外补贴金额专项用于垃圾桶购买、更换、管理所产生的费用;
2、此项额外补贴金额不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也不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范围内。
3、据估算,本项目保洁区域内需要300只垃圾桶;目前永丰镇现有120只的垃圾桶将免费交给中标单位进行管理,第一年度中标单位将继续购买180只垃圾桶(240L草绿色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制造,全新熟料,整体重量不低于13kg)。
4、300只垃圾桶的具体布点由永丰镇政府和服务承包单位共同确定。
5、服务承包单位服务承包期内对垃圾桶进行统一购买、即时更换、专项管理(此项工作列入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中)。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工作准备
①招标局工作人员宣布评标纪律及评标工作要求;
②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③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④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⑤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评标先后顺序:由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待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分和投标人资信评分,最后进行商务标评分。
3.本项目分值比例为:技术标55分,投标人资信15分,商务标30分,总分为100分。
二、 技术标(55分)
4.投标人的技术标未按第二章第10.2款、第10.3款、第10.4款、第10.5款要求编制的,按不合格处理。
5.技术标由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分别进行评分。
6.待所有评委对同一名投标人技术标评分结束后,算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该平均值最终作为该名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7.评委按下列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 评分条款 | 分值比例 | 具体评分分值 |
| 环卫保洁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框架设置 | 3分 | 机构框架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分,不合理的得1分 |
| 环卫保洁机械设备等装备方案 | 8分 | 设备精良、齐全的得6-8分,一般的得3-5分,差的得0-2分 |
| 环卫保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方案 | 8分 | 人员配备合理的得得6-8分,一般的得3-5分,差的得0-2分 |
| 环卫保洁管理、服务的具体作业方案 | 10分 | 作业方案好的得8-10分,较好的得5-7分,一般的得2-4分,差的得0-2分 |
| 确保环卫保洁服务质量的措施 | 6分 | 质量措施好的得6分,较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1分 |
| 确保文明环卫保洁服务的措施 | 6分 | 文明措施好的得6分,较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1分 |
| 确保安全环卫保洁服务的措施 | 6分 | 安全措施好的得6分,较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1分 |
| 应急方案及保障措施 (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与措施,包括重大活动、防汛季节、台风季节的清扫值班方案、人员和设备调集方案等) | 5分 | 应急方案及保障措施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1分 |
| 提出合理化建议 | 3分 | 合理化建议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投标人资信文件(15分)
8.投标人资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分:
| 序号 | 评分条款 | 最高分值比例 | 评分标准(均提供原件) | 备注 |
| ① | 投标人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且一次性合同总金额(或同一项目周期内累计合同总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得基本分1.5分,本小项满分为1.5分 | 1.5分 | ㈠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为良好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由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 此项类似业绩可以与上述资格审查中的类似业绩为同一类似业绩,也可以为不同类似业绩 |
| ② | 投标人2007年1月1月至2014年7月31日从事过一项服务周期连续在三年及以上且一次性合同总金额(或同一项目周期内累计合同总金额)达到800万元及以上的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得2.5分,本小项满分为2.5分 | 2.5分 | 此项类似业绩必须与资格审查中类似业绩为不同类似业绩,也必须与上述第①项类似业绩为不同类似业绩,若为相同类似业绩的不得分 | |
| ③ | 投标人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的,提供一项的得1分,最多得3分。 | 3分 | 提供认证证书 |
|
| ④ | 投标人提供在2013年度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的,得1.5分; | 1.5分 | 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
|
| ⑤ | 投标人提供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得1.5分; | 1.5分 |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
| ⑥ | 投标人近5年从事过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且在承包服务期间所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或卫生城市或园林城市,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 2分 | ㈠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所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已成功创建文明城市或卫生城市或园林城市); | 此项类似业绩可以与上述第①款所述的类似业绩为同一类似业绩,也可以为不同类似业绩; |
| ⑦ | 投标人近5年从事过环卫保洁服务类似业绩且在承包服务期间所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或卫生城市或园林城市,提供一项得3分,本小项满分为3分 | 3分 | 此项类似业绩可以与上述第①款所述的类似业绩为同一类似业绩,也可以为不同类似业绩; |
三、商务标(30分)
9.各投标人的商务标组成必须符合第一章第9.7款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0.评标委员会再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铜城镇各年度投标报价及年度承包费明细表、永丰镇各年度投标报价及年度承包费明细表进行算术性审查,审查原则为:
①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和分项价;
②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时,则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③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时,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 最高总限价和各镇最高限价
11.1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 1068 万元(铜城镇三年最高限价与永丰镇三年最高限价之和);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总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2铜城镇三年最高限价和各年度最高限价为:
三年最高限价: 791万元
第一年度最高限价: 244 万元
第二年度最高限价: 263 万元
第三年度最高限价:284万元
投标人的三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各年度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相应年度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3永丰镇三年最高限价和各年度最高限价为:
三年最高总限价: 277 万元
第一年度最高限价: 88万元
第二年度最高限价: 92 万元
第三年度最高限价: 97 万元
投标人的三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各年度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相应年度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2.平均值的确定
①当有效投标总报价的投标人为七名以上(不含七名)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总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总报价后,算出剩余有效投标总报价的平均值;
②当有效投标总报价的投标人为七名以下(含七名)时,直接算出有效投标总报价的平均值。
13.评标基准值(以Y表示)确定:Y=平均值×K值
K值为调整系数:①1.00 ②0.99 ③0.98 ④0.97 ⑤0.96 ⑥0.95,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调整系数。
14.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想比,相同的得30分,每增加1%扣3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下列两步骤公式进行计算:
①(投标总报价-Y)÷Y×100=C
②每增加1%时采用:30分-C×3分
或每减少1%时采用:30分+C×1分
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定标原则
1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最终以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投标人资信得分+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来排序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6.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两名以上时,则按下列从顺序原则进行:
①先以技术标得分来确定顺序,技术标得分高的在前;
②若技术标得分相同时,则以商务标得分高的在前;
③若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时,则以投标人资信得分高的在前;
④若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投标人资信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17.当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通过所有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名时,该名投标人直接定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18.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后,无任何问题的,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9.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次类推。
五、附 则
20.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第六章 项目招标范围及数量
第一部分 铜城镇招标范围及数量
一、道路、公园等范围及数量:
| 序号 | 道路名称 | 清扫保洁类别 | 长(M) | 宽(M) | 面积(M2) |
| 1 | 人民路 | 一类 | 650 | 21 | 13650 |
| 2 | 人民南路 | 一类 | 1160 | 16 | 18560 |
| 3 | 天铜路(纬三路红绿灯—铜金路S205口) | 一类 | 2753 | 12 | 33036 |
| 4 | 振兴路(至天大厂) | 一类 | 363 | 9 | 3267 |
| 一类 | 685 | 12 | 8220 | ||
| 5 | 第三街道(至天大厂) | 一类 | 1125 | 10 | 11250 |
| 一类 | 294 | 7 | 2058 | ||
| 6 | 老派出所路 | 一类 | 340 | 4 | 1360 |
| 7 | 余庄游园 | 一类 |
|
| 6000 |
| 8 | 城北游园 | 一类 |
|
| 3000 |
| 9 | 文化公园 | 一类 |
|
| 47290 |
| 10 | 小川路(天铜路—垃圾填埋场) | 二类 | 1120 | 3.5 | 3920 |
| 11 | 港口路 | 二类 | 580 | 4 | 2320 |
| 12 | 老政府路 | 二类 | 261 | 2.8 | 730.8 |
| 二类 | 126 | 6 | 756 | ||
| 13 | 第四街道(第三街道—铜北小学) | 二类 | 656 | 6 | 3936 |
| 14 | 铜北新入村路 | 二类 | 356 | 6 | 2136 |
| 15 | 北园中心路(天正超市东—第四街道) | 二类 | 630 | 12.5 | 7875 |
| 16 | 纬三路(天大南—新大桥) | 二类 | 1880 | 31 | 58280 |
| 17 | 纬四路(天铜路—景观大道) | 二类 | 460 | 9 | 4140 |
| 18 | 高尚新农村(湖滨路—新幼儿园) | 二类 | 635 | 14 | 8890 |
| 19 | 纬五路 | 二类 | 440 | 9 | 3960 |
| 20 | 建设路(天铜路—振兴路) | 二类 | 655 | 7 | 4585 |
| 21 | 铜北村入口路(第三街道—铜北村部) | 二类 | 260 | 12.5 | 3250 |
| 22 | 铜金路(S205—铜北村入口) | 二类 | 640 | 7 | 4480 |
| 23 | 湖滨路(天铜路—鞋厂东) | 二类 | 374 | 7 | 2618 |
| 24 | 乔坝路(天铜路—乔田村部) | 二类 | 464 | 6 | 2784 |
| 25 | 天铜路S205(乔田街道段) | 二类 | 1656 | 12.4 | 20534.4 |
| 26 | 高庙新街(幸福大道) | 二类 | 720 | 14 | 10080 |
| 27 | 高庙富民路 | 二类 | 945 | 6 | 5670 |
| 28 | 天铜路(安乐路口)—安乐 | 二类 | 2005 | 7 | 14035 |
| 29 | 安乐街道 | 二类 | 1210 | 9 | 10890 |
| 30 | 新派出所路 | 三类 | 260 | 7 | 1820 |
| 31 | 龙须路(新大桥—铜龙路交界) | 三类 | 1530 | 3.5 | 5355 |
| 32 | 铜西路(天铜路—西) | 三类 | 760 | 3.5 | 2660 |
| 33 | 余庄支路(联圩村村通—五里路) | 三类 | 580 | 12 | 6960 |
| 34 | 沟埂路(车站—第三街道) | 三类 | 214 | 2.8 | 599.2 |
| 三类 | 160 | 1.8 | 288 | ||
| 35 | 乔田水库—东阳(不含乔田街道,不含纬三路到铜金路口) | 三类 | 16069 | 12.4 | 199255.6 |
| 36 | 铜城—龙岗 | 三类 | 9765 | 7 | 68355 |
| 800 | 8 | 6400 | |||
| 37 | 铜城—高庙 | 三类 | 6261 | 6 | 37566 |
| 38 | 铜金路(铜北村入口—金湖交界处) | 三类 | 3490 | 8 | 27920 |
| 39 | 桑园路(铜金线—高庙线) | 三类 | 4191 | 3.5 | 14668.5 |
| 三类 | 2102 | 6 | 12612 | ||
| 40 | 新桥—龙须村部 | 三类 | 2000 | 7 | 14000 |
| 41 | 五里路(景观大道南—西) | 四类 | 592 | 12 | 7104 |
| 590 | 10.6 | 6254 | |||
| 42 | 张庄路(天铜路—西) | 四类 | 750 | 12 | 9000 |
| 43 | 亨利路(纬三路—南外环) | 四类 | 1920 | 9 | 17280 |
| 44 | 玉环路(余庄支路—西) | 四类 | 1238 | 30 | 37140 |
| 45 | 南外环(余庄支路—西外环) | 四类以外 | 1265 | 14 | 17710 |
| 46 | 余庄支路(南外环—连圩村村通) | 四类以外 | 480 | 12 | 5760 |
| 47 | 建华路(垃圾填埋场—建华村部) | 四类以外 | 4533 | 4.5 | 20398.5 |
| 建华路(填埋场—S205) | 四类以外 | 1013 | 4.5 | 4558.5 | |
|
| 合计 |
|
|
| 847225.5 |
二、河道范围及数量
| 序号 | 河道名称 | 清扫保洁类别 | 长(M) | 宽(M) | 面积(M2) |
| 1 | 铜龙河 |
| 2242 | 50 | 112100 |
三、公厕范围及数量
| 序号 | 公厕名称 | 公厕类别 |
| 1 | 铜三影剧院公厕 | 水厕 |
| 2 | 振兴路公厕 | 水厕 |
| 3 | 铜北广场公厕 | 水厕 |
| 4 | 老政府公厕 | 旱厕 |
四、垃圾收集、压缩、转运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人口(约) |
| 1 | 集镇区 | 1 | 27000 |
| 2 | 乔田社区 | 1 | 1200 |
| 3 | 高庙社区 | 1 | 2000 |
| 4 | 安乐社区 | 1 | 1400 |
| 5 | 龙岗社区 | 1 | 560 |
| 6 | 各行政村 |
| 17800 |
|
| 垃圾收集平均里程约10KM | ||
|
| 垃圾转运平均里程约56KM | ||
第二部分 永丰镇招标范围及数量
一、道路等范围及数量:
| 序号 | 道路名称 | 清扫保洁类别 | 面积(M2) |
| 1 | 天铜路(北至水库,南至蓝德南墙) | 一类 | 88967 |
| 2 | 永桥路(西至小桥,东至派出所) | 二类 | 25994 |
| 3 | 光明路(西至中学,东至兴隆路) | 二类 | |
| 4 | 兴隆路(北至光明路,南至永桥路) | 二类 | |
| 5 | 自来墩路(西至天铜路,东至炕坊小区围墙) | 二类 | |
| 6 | 职教大道(西至天铜路,东至民生宏丰庄台) | 二类 | 32576 |
| 7 | 天丰路(北至永丰二桥,南至天铜路) | 二类 | 29592 |
| 8 | 创业路(西至天铜路,东至最东侧企业围墙) | 二类 | 8364 |
| 9 | 新村路(西至天铜路,东至民生新村围墙) | 二类 | 3825 |
| 10 | 标准化厂房中心路(西至朱庄路,东至天丰路) | 二类 | 5920 |
| 11 | 朱庄路(北至职教大道,南至中心路) | 二类 | |
| 12 | 阳光路(西至天丰路,东至最东侧企业围墙) | 二类 | 2245 |
| 13 | 职教大道两侧(从两侧路边至两侧企业围墙) | 二类 | 43325 |
| 14 | 天丰路两侧(从两侧路边至两侧企业围墙,其中绿化带3034m2) | 二类 | 13019 |
| 15 | 新村路两侧(从两侧路边至两侧企业围墙) | 二类 | 2980 |
| 16 | 阳光路两侧(从两侧路边至两侧企业围墙) | 二类 | 3024 |
|
| 合 计 |
| 259831 |
二、垃圾收集、压缩、转运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人口(约) | 备注 |
| 1 | 集镇区 | 1 | 4500 | 永丰镇集镇区垃圾收集、压缩、转运 |
| 2 | 各行政村 |
| 11246 | 永丰镇的各行政村垃圾压缩、转运(不含收集) |
|
| 垃圾收集平均里程约5KM | |||
|
| 垃圾转运平均里程约32KM | |||
第七章 环卫保洁服务的基本框架和要求
A. 铜城镇环卫保洁服务的基本框架和要求
第一部分 道路清扫保洁,冲洗, 河道保洁
一、一类道路,广场等清扫保洁、冲洗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公园、游园、公共场所,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全面积进行清扫保洁;
3、清扫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杂草、无灰泥、无垃圾、无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确保干净利落;雨水窨井沟眼及时疏通,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4、及时清除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
5、道路两侧的垃圾箱、果壳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6、原则上冲洗应在清扫保洁作业结束后进行,冲洗内容包括道路及两侧的垃圾箱、果壳箱;
7、当气温低于3度及以下或黄梅季节、雨雪天不适宜进行道路冲洗的,应暂停道路冲洗作业;
8、道路、广场面上出现的积雪和结冰必须组织人工、机械突击清理;
9、机械清扫、冲洗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行驶及违反交通规则,确保安全作业;
10、完成机械清扫、冲洗任务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保证正常用车;
11、清扫保洁、冲洗时间要求:
| 季节段 | 时间段 | 清扫保洁开始时间 | 清扫必须结束时间 | 保洁时间段(清扫结束后开始保洁至) | 冲洗时间 |
|
冬季、春季 | 上午 | 5:00 | 7:30前 | 11:30 | 11:00起 冲洗一次 |
| 下午 | 13:30 | 15:30前 | 17:00 |
| |
| 夜间 | 18:00 |
| 21:30 |
| |
| 夏季、秋季
| 上午 | 4:30 | 7:00前 | 10:00 | 9:30起 冲洗一次 |
| 下午 | 14:30 | 16:30前 | 18:30 | 16:30起 冲洗一次 | |
| 夜间 | 19:00 |
| 23:00 |
|
二、二类道路等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全面积进行清扫保洁;
3、清扫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杂草、无灰泥、无垃圾、无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确保干净利落;雨水窨井沟眼及时疏通,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4、及时清除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
5、道路两侧的垃圾箱、果壳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6、道路、广场面上出现的积雪和结冰必须组织人工、机械突击清理;
7、清扫保洁时间要求按上述一类道路清扫保洁时间表中时间执行。
三、三类道路等清扫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全面积进行清扫(垃圾收集);
3、及时清除果皮、塑料袋、纸屑、杂草、灰泥、垃圾、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等。
4、清扫(垃圾收集)时间要求:冬季和春季 6:00—17:00 夏季和秋季4:00—18:30
四、四类道路等定期清扫作业要求
1、原则上要求每三天清扫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全面积进行定期清扫;
3、定期清除果皮、塑料袋、纸屑、杂草、灰泥、垃圾、污水,定期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等。
五、四类以外的道路定期清扫作业要求
1、原则上要求每七天清扫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全面积进行定期清扫;
3、定期清除果皮、塑料袋、纸屑、杂草、灰泥、垃圾、污水,定期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等。
六、河道保洁作业要求
1、原则上要求每十天保洁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定期及及时清除河道面积范围内的漂浮物、垃圾等;
3、河道面积范围内杂草一个月清除一次;
4、在进行河道清除时必须实行安全措施。
第二部分 公厕保洁
1、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进行公厕保洁服务,并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2、公厕必须专人保洁,确保公厕达到下列规范:
①公厕内所有设施完好无损,采光、通风和照明良好;
②公厕地面应清洁、无积水;
③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整洁、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无积灰、蛛网;
④蹲位、小便器、洗手盆整洁,无水锈、尿垢、粪迹垃圾、管道畅通;
⑤公厕外环境整洁、工具摆放有序,公厕四周3—5米内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⑥蚊蝇孳生季节必须采取防蝇、防蚊、防臭措施;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定时消毒。
3、公厕保洁作业时间为:上午7:00—11:00 下午14:00—18:00
第三部分 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
1、要求全年每天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垃圾过夜,场地垃圾不得有堆放现象,垃圾桶周围不得堆放垃圾,必须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及时收集、压缩、中转;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进行;
2、垃圾收集范围为铜城镇中心集镇所有清扫保洁后堆放的垃圾以及垃圾桶中的垃圾,四个社区所有清扫保洁后堆放的垃圾以及垃圾桶中的垃圾,各行政村垃圾中转房中的垃圾;
3、垃圾收集后运到铜城镇转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压缩;
4、垃圾压缩后再运至天长市冶山镇草州林场垃圾填埋场;
5、垃圾车、运输车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覆盖,不得遗撒,对滑落的垃圾,司乘人员应及时清除。
6、所有用于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的车辆、机械等设备应经常冲洗,保持车身清洁;垃圾房、中转站每天至少冲洗一次,必须时冲洗两次及以上,要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下水道保持畅通,池内无积水,高温季节要打药灭蝇和喷撒空气清洁剂,保持垃圾房、中转站周围无异味;
7、因停电或机械故障造成中转不灵,承包人必须组织人工装载和增加车辆运输,不得使垃圾堵塞中转站或暴露于街道,影响市容。
8、确保垃圾中转站设备的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必须及时维修,并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9、所有用于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的车辆、机械等设备必须安全文明作业,承担安全责任,必须办理车辆保险。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承包方的管理人员通信工具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
11、垃圾收集时间为:上午9:30时前必须收集完毕,下午16:30时前必须收集完毕;垃圾压缩和转运时间由承包人自定。
B. 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的基本框架和要求
第一部分 道路清扫保洁,冲洗
一、一类道路等清扫保洁、冲洗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公共场所,慢车道、人行道、路牙、绿化带等全面积进行清扫保洁;
3、清扫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杂草、无灰泥、无垃圾、无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零星垃圾及建筑装璜垃圾,确保干净利落;雨水窨井沟眼及时疏通,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埂坡及距埂坡下沿1米范围内沟渠内没有杂草、垃圾。
4、及时清除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
5、道路两侧的垃圾箱、果壳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6、原则上冲洗应在清扫保洁作业结束后进行,冲洗内容包括道路及两侧的垃圾箱、果壳箱;
7、当气温低于3度及以下或黄梅季节、雨雪天不适宜进行道路冲洗的,应暂停道路冲洗作业;
8、道路、广场面上出现的积雪和结冰必须组织人工、机械突击清理;
9、机械清扫、冲洗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行驶及违反交通规则,确保安全作业;
10、完成机械清扫、冲洗任务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保证正常用车;
11、清扫保洁、冲洗时间要求:
| 季节段 | 时间段 | 清扫保洁开始时间 | 清扫必须结束时间 | 保洁时间段(清扫结束后开始保洁至) | 冲洗时间 |
|
冬季、春季 | 上午 | 5:00 | 7:30前 | 11:30 | 11:00起 冲洗一次 |
| 下午 | 13:30 | 15:30前 | 17:00 |
| |
| 夜间 | 18:00 |
| 21:30 |
| |
| 夏季、秋季
| 上午 | 4:30 | 7:00前 | 10:00 | 9:30起 冲洗一次 |
| 下午 | 14:30 | 16:30前 | 18:30 | 16:30起 冲洗一次 | |
| 夜间 | 19:00 |
| 23:00 |
|
四、二类道路等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要求全年每天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创建、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时则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2、道路、道路两侧边到边,墙到墙,门到门,慢车道、人行道、路牙、绿化带等全面积进行清扫保洁;
3、清扫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杂草、无灰泥、无垃圾、无污水,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确保干净利落;雨水窨井沟眼及时疏通,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埂坡及距埂坡下沿1米范围内沟渠内没有杂草、垃圾。
4、及时清除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
5、道路两侧的垃圾箱、果壳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6、道路、广场面上出现的积雪和结冰必须组织人工、机械突击清理;
7、清扫保洁时间要求按上述一类道路清扫保洁时间表中时间执行。
第二部分 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
1、要求全年每天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垃圾过夜,场地垃圾不得有堆放现象,垃圾桶周围不得堆放垃圾,必须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及时中转;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进行;
2、垃圾收集范围为永丰镇集镇区所有清扫保洁后堆放的垃圾以及垃圾桶中的垃圾;
3、垃圾收集后运到永丰镇转圾中转站进行垃圾压缩;
4、垃圾压缩后再运至天长市冶山镇草州林场垃圾填埋场;
5、垃圾车、运输车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覆盖,不得遗撒,对滑落的垃圾,司乘人员应及时清除。
6、所有用于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的车辆、机械等设备应经常冲洗,保持车身清洁;垃圾房、中转站每天至少冲洗一次,必须时冲洗两次及以上,要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下水道保持畅通,池内无积水,高温季节要打药灭蝇和喷撒空气清洁剂,保持垃圾房、中转站周围无异味;
7、因停电或机械故障造成中转不灵,承包人必须组织人工装载和增加车辆运输,不得使垃圾堵塞中转站或暴露于街道,影响市容。
8、确保垃圾中转站设备的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必须及时维修,并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9、所有用于垃圾收集、压缩和转运的车辆、机械等设备必须安全文明作业,承担安全责任,必须办理车辆保险。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承包方的管理人员通信工具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
11、垃圾收集时间为:上午9:30时前必须收集完毕,下午16:30时前必须收集完毕;垃圾压缩和转运时间由承包人自定。
第八章 铜城镇和永丰镇环卫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一、人工清扫保洁
(一)清扫不全面、不彻底、有漏扫的,一处扣罚20-100元。
1、一类至三类道路(含慢车道、人行道等)、公园、游园、公共场所漏扫1平方米扣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以此累计。
2、四类、四类以外的道路漏扫10平方米扣罚20元(不足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计算),以此累计。
3、被市领导、镇领导督查到的加倍扣罚。
(二)路牙、绿化带、树根、雨水口垃圾转运点外围等区域清理不彻底,一处扣罚20-50元。
1、在20分钟内及时清理的扣罚20元。
2、超过20分钟以上的扣罚50元。
3、半天未清理的加倍扣罚。
(三)在保洁时间段,作业区内有暴露垃圾及果皮、塑料袋烟头等废弃物的,一处扣罚10-50元。
1、1平方米存在暴露垃圾,在10分钟内未及时清理的扣10元(含10分钟),超过10分钟至20分钟的,扣罚20元,以此累计。
(四)路边杂草未及时清除,一处扣罚100-500元。
1、一类至三类道路(路牙边、树框周围、电线杆周围、门店墙角边)、公园、游园、公共场所两边杂草高度不得超过8厘米,5米以内存在10棵杂草的扣罚100元,以此累计。
2、四类、四类以外的道路两边杂草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每10米扣罚100元,以此累计。
3、城乡结合部两边杂草高度不得超过15厘米,每30米扣罚100元,以此累计。
(五)垃圾容器每天涮洗、清掏,放置不规范的,收集车辆不能保持整洁的,一处扣罚10-50元。
1、垃圾桶盖未盖的,一只扣罚10元。
2、垃圾桶盖较脏未及时擦洗的扣罚5元,桶身、垃圾板车、果壳箱较脏的,每一只(辆)扣罚10元。
3、垃圾桶颜色不一致、摆放东倒西歪、未整齐划一的,一只扣罚10元。
4、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板车破损未及时汇报和更换(半天)的一次扣罚20元。
(六)在作业区域内或收集车辆内焚烧垃圾的,一次扣罚500-1000元。
1、在所有道路、公园、游园、公共场所、中转站附近焚烧垃圾的一次扣罚1000元。
2、在收集车辆内焚烧垃圾的一次扣罚500元。
(七)垃圾收集车满溢,不能及时送到指定中转站倾倒的,一处扣罚20-200元。
1、垃圾桶垃圾满溢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未及时清运的扣罚50元,以此累计。
2、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未及时清运的扣罚50元,以此累计。
3、出现2只垃圾桶以上的以此累计扣罚。
(八)作业人员上岗不着标志服的,每人次扣30元。
(九)作业时间内出现作业空档的,一人次扣罚20-100元。
1、清扫保洁人员在岗期间闲谈、串岗、或捡拾有价废品一次扣罚20元。
2、保洁人员未及时上岗的20分钟以上扣罚20元,以此累计,超过1小时的扣罚100元。
3、脱岗30分钟扣罚20元,以此累计,超过1小时的扣罚100元。
(十)保洁范围内道路两侧墙体、立面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2.2米以下部分)存在“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未及时清除的,有一处(张)扣罚5元,以此累计。
(十一)不按指定地点随意乱倒垃圾的,一次扣罚30-100元。
1、将捡拾的垃圾(烟头、果皮、砖块、纸屑、塑料袋、)塞到绿岛内(一个、块、张)的扣罚10元,以此累计。
2、清扫的垃圾(灰土)倒到绿化带内或河道20平方厘米扣罚30元,以此累计。
3、 一板车垃圾乱倒的一车扣罚100元,以此累计。
(十二)建筑渣土、装潢垃圾、卫生死角不及时清除的,一处扣罚100-1000元。
1、1平方米扣罚100元,含1平方米以内,以此累计。
2、按照现场垃圾量的多少,下达整改通知期限,未在整改期间内及时整改的,加倍处罚。
(十三)作业范围内埂坡、迎水坡、背坡杂草暴露生活垃圾、建筑装潢垃圾未及时清理的一处扣罚100元。
(十四)河道水面漂浮物、垃圾、杂草未及时清除的一平方米扣罚50元;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的加倍扣罚。
二、机械清扫、水冲
(一)机械清扫未在规定时间清扫完成的,一次扣罚100元。
(二)存在漏扫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内)的扣罚100元,超过的以此累计扣罚。
(三)机械清扫未带水作业造成尘土飞扬的一次扣罚300元,造成恶劣影响和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扣罚500元。
(四)机械在清扫过程中污水箱密封不封闭或满溢未及时倾倒造成沿途泄漏的,一次扣罚300元。
(五)扫地机污水箱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一次扣罚500元。
(六)冲水车每天要对交通护栏、隔离墩及时冲洗,未及时冲洗的,一次扣罚100元。
(七)每天不得少于对道路的冲洗,漏冲洗一条路扣罚500元(冲洗时拍摄照片及视频资料报督查中心备案)。
(八)对路牙石未及时冲洗的一处(1米)扣罚50元,超过的以此累计扣罚。
(九)扫地车、冲洗车车容车貌不整洁、外表破损、标志不清晰不齐全的一次扣罚100元。
(十)扫地车、冲洗车在作业时要文明作业、注意避让行人,造成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一次扣罚100元。
三、收集、压缩、清运
(一)垃圾运输车车身不整洁、破损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罚50元。
(二)垃圾运输车在运输途中不覆盖的,一次扣罚200元。
(三)司乘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对滑落垃圾不及时清除的,一次扣罚200元。
(四)在运输过程中因修车,乙方未及时增加(调控)车辆,造成垃圾中转不及时的,一次扣罚500元。
(五)垃圾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沿途乱倒的,每次扣罚20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该车驾驶员作待岗或解聘处理,对该公司扣罚10000元。
(六)垃圾收集过程有漏收或收集不彻底的,一次扣罚200元。
(七)垃圾收集不及时的,一次扣罚100元。
(八)垃圾收集后未及时转运到中转站的,一次扣罚100元。
(九)垃圾转运到中转站后未及时压缩的或未压缩就进行转运到填埋场的,一次扣罚300元。
四、中转站、填埋场
(一)中转站室内不卫生(墙壁灰尘、蜘蛛网、杂物),地坑内垃圾、污水清理不及时的,每种情况扣罚100元。
(二)垃圾中转站因停电、机械故障造成中转不灵,未及时组织人工清理,使垃圾堵塞中转站或涌上道路影响市容的,一次扣罚1000元。
(三)中转站下水管道垃圾沉淀未及时清理造成异味的,一次扣罚100元。
(四)中转站操作间未按及时喷药消毒和喷洒空气清新剂的一次扣罚100元。同时要有消毒记录,未及时记录的,一次扣罚50元。
(五)垃圾填埋场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推平、辗压、打药灭蝇的一次扣罚500元,没有及时填写打药记录的,一次扣罚50元。
(六)垃圾填埋场对暴露的生活垃圾未及时覆盖(黑色塑料薄膜、泥土)的一次扣罚500元。
(七)垃圾填埋场池内污水未及时处理的一次扣罚1000元,雨季池内污水满溢外漏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罚10000元。
(八)对途经垃圾填埋场村庄道路未及时洒水降尘一次扣罚200元,造成群众堵车和上访的,一次扣罚1000元。注:春夏秋一天不少于4次,冬季一天不少于2次(0度以下除外)。
(五)公厕
(一)公厕内外卫生每天早上7点前和中午1点前进行两次彻底清扫,其他时间随脏随扫,保洁要求达到一出一进,即如厕人出厕后必须进厕打扫,确保公厕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未及时打扫的一次(处)扣罚50元。
(二)公厕指示牌设置明显不规范、不整洁、有破损、脱落未及时汇报或修复的一处扣罚50元。
(三)公厕内部实施(照明、烘手器、水龙头、水表、洗手盆、粪池盖)损坏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罚100元。
(四)公厕管理员在岗期间脱岗、离岗或未着工作服的,一次扣罚30元。
(五)公厕内每日两次消杀,达到无异味、无蝇、无蛆的效果,对未及时消杀或填写消杀记录的,一次扣罚50元。
(六)公厕纱门、纱窗存在破损,门窗玻璃不洁净明亮,有乱写画、乱贴乱挂,未及时修复和清理的,一处扣罚30元。
(七)公厕达到八无:无纸片、无烟头、无痰迹、无积灰、无臭味、无蝇蛆、无蜘蛛网、无污物,存在一处扣罚20元。
(八)公厕内粪沟与便池未定期冲刷和清掏的一次扣罚50元,未及时点放熏香和摆放卫生纸的,一次扣罚20元。
(九)公厕排水不畅通,厕内渍水,厕外漫流,化粪池未密封紧盖,粪便满溢,存在以上每种情况的,一处扣罚100元。
(十)厕所纸篓未及时清理,有积存的每个扣罚10元。
(十一)公厕工作时间内未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一致的,存在一处扣罚50元。
(十二)公厕外门前5米范围内卫生保持不干净,有白色污染,有垃圾污物,有残枝败叶,下雨(雪)未及时疏通排水管道存在积水积雪的,有一处扣罚50元。
备 注:
一、上级检查或重大活动时,未按照甲方要求作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一次(处)扣罚500-3000元。
1、镇领导检查或督查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500元。
2、市领导检查(视察)或督查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1000元。
3、滁州市领导检查(视察)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1500元。
4、省部级领导检查(视察)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一处扣罚2000元。
5、国家级相关部门视察出现卫生质量的一处扣罚3000元。
二、群众举报或电视网络反映以上质量问题的,经查证属实,及时整改的,按照最低处罚额度扣罚,未及时整改的,按最高处罚额度扣罚。
三、作业区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否则一次扣罚100元。
1、平时正常工作中作业区负责人通讯工具不畅通的一次扣罚50元(1小时仍然不通的加倍扣罚,以此累计)。
2、在重大检查或活动保障时发生作业区负责人通讯工具不畅通的一次扣罚100元(1小时仍然不通的加倍扣罚,以此累计)。
四、作业区用工少于规定人数的,按用工工资的1.5倍扣罚。
五、未按规定投入使用机械设备的,甲方将中止乙方该公司的承包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在正常清扫中扫地机要对主街道一天两次的普扫。
2、在检查或重大活动时要增加机械的清扫冲洗频率。
3、在正常垃圾收集中垃圾运输车对本区域垃圾点至少一天两遍的收集(对于垃圾量大的点要增加收集次处)。
4、在检查或重大活动时要对垃圾点进行全天候巡回收集。
七、用工人数严重不足,影响项目质量,甲方将中止乙方该公司承包权并没收乙方公司履约保证金(3人或以上的视为严重用工不足)。
八、乙方将承包经营权私自转让他人,甲方将中止乙方该公司承包权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九章 服务承包合同(范本)
(签订合同时,仅以此本文为基准,具体条款双方协定)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承包经费计算方法(铜城镇和永丰镇均按此计算方法执行)
本项目承包经费三年总额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但每年度的承包经费不以中标人所报的年度承包费来计算,第一年以投标总报价三分之一的85%来计算;第二年以投标总报价三分之一的100%来计算;第三年以投标总报价三分之一的115%来计算。
八、付款方式(铜城镇、永丰镇付款方式不同)
1、铜城镇付款方式:
①铜城镇付款方式以承包经费计算方法为原则,分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月末结算支付,金额为当年承包经费的四分之一(减去相应季度扣罚金额)。
②铜城镇政府每年将额外补贴服务承包单位5万元,此补贴费用在每年度年终进行补贴;服务承包期三年,共计15万元。
③转让机械设备费用27.5万元,分成三年抵扣,每年9.17万元,每年度年终时直接从结算费用中抵扣。
2、永丰镇付款方式:
①永丰镇付款方式以承包经费计算方法为原则,按月支付,次月上旬支付上月结算费用,金额为当年承包经费的十二分之一(减去相应季度扣罚金额)。
②永丰镇政府每年将额外补贴服务承包单位3万元,此补贴费用在每年度年终进行补贴;服务承包期三年,共计9万元。
③租赁机械设备费用为每年12万元,分成12个月抵冲,每个月1万元,直接在每月结算费用中抵扣。
九、履约保证金退还(铜城镇和永丰镇均按此退还方法执行)
1、履约保证退还方式:第一年度结束后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年度结束后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的50%,第三年度结束后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的100%。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周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用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铜城镇和永丰镇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对铜城镇和永丰镇分别实施服务。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以下是技术标和商务标的部分格式,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格式由投标人自制)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投 标 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评议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技 术 方 案
(内容必须按第二章第10.1款要求编制)
投 标 报 价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一、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招标文件,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以下投标价格承包上述项目的环卫保洁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投标总报价(铜城镇+永丰镇):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2、 铜城镇三年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第一年度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第二年度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第三年度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3、 永丰镇三年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第一年度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第二年度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第三年度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二、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共 万元的投标及信用保证金。如若我方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包、分包,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及信用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元作为履约担保直至服务承包期满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铜城镇第一、第二、第三年度承包费明细表
(具体测算费用格式自制)
永丰镇第一、第二、第三年度承包费明细表
(具体测算费用格式自制)
注明:投标人在自制年度承包费明细表时,表格相应位置必须要有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投标人公章。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完成承包服务项目,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其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二0一四年 月 日
(注:承诺书可直接复印后签字盖章,印章必须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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