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安市教育局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 档案卷盒采购及服务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2014017-1
2、项目名称:档案卷盒采购及服务
3、本项目最高限价:18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节技术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2014 年 10 月 10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8、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拒绝现金),并于2014年10月10日下午5:30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https://www.ccgp.gov.cn/new、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和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fjqz.gov.cn/ )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开标时间:2014年 10 月 11 日 下午 3:00(北京时间)。
14、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进行投诉。
采 购 人:南安市教育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10228
地 址:南安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邮 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电子邮箱:fjzyzb@163.com
传 真:0595-22556633
开户名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崎信用社
帐 号:9070 3190 4001 00000 21788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60383900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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