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榕城监狱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食堂托管承包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4-FS156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招标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食堂托管承包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要求》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张警官 | 福州市 |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两名持三级及以上烹饪厨师证书的厨师和一名面点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5.1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5.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 ,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8.2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0591-83393301/02 88080341/42
传 真: 0591-83393305
联系人: 徐一彬
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
12、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帐 号: 35001870007052517035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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