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应更正的事项: (1) P1-2“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第3条、P2-15投标资料表的“3.合格的投标人”中的第三条“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 (2) P1-2“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3) P1-2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中: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910室 (4) 《初步审查表》中“合格投标人条件”第3条:“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 (5) P2-5 第17.2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P2-12 “一、评审规则”的第2条“评审步骤:(1)投标文件与样品当场由监督人员封存,送检样品封存编号后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资质 的检测机构检验进行检测。(2)对送检样品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唱标,不合格的则退还其投标文件(3)初步评审;(4)进行技术、商 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7) P2-13、P2-17 第5条“无效投标的认定”中第(4)款及《初步审查表》中:“预算金额包1:领花:1.5元/个” (8) P2-17 其他说明中的部分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和样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到指定地点,集中采购机构收取投标文件和样品后, 将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样品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样品检测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评标阶段。” (9) P3-2 “三、供应数量、期限及中标供应商数量” (10) P4-3 “一、货物名称、数量”的“备注:每批货物由双方再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 2、 更正内容: (1) 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2) P1-2“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3) “四、送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样品须按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递交)” 1、递交样品时间: 2、递交样品截止时间: 3、递交样品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910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3、技术部分开标时间: 4、技术部分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910 5、商务部分开标时间: 6、商务部分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910 (4) 《初步审查表》中“合格投标人条件”第3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 (5) 投标人在商务部分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供评标委员会确认。(营业执照原件的退还时间为商务部分开标当天下午4:00-5:00广州市 越华路118号之一904房唐小姐处,请投标人依时领回) (6)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1)初步评审;(2)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7) 预算金额包1:领花:1.5元/副 (8) 本部分内容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和样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与样品须分开密封),投标文件与 样品当场由监督人员封存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当众宣布本项目的投标家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及是否提交送检样品(即技术部分开标)。送检 样品封存编号后由采购人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进行检测。样品检测不合格的则退还其投标文件及剩下样品。样品送检合格的 投标人则可以进入后续的商务部分开封(指对封存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唱标及评标阶段。商务部分开标主要唱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函等内容。 (9) 增加一条:3.4 在供货期限内(2006年 月 日至2008年 月 日),如公安部对警用装具的目录生产企业实行重新定点,而上述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未 被公安部列入定点目录生产企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商资格。 (10) 备注内容改为:每批货物由双方再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或按甲方正式公函提出的采购数量生产。 3、更正日期: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81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8333833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九月八日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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