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就我司组织的(招标编号FJYS20010110)福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公安户籍窗口服
务评价器采购项目更改通知,具体如下:
1、B1、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9分)
④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得1分。
⑤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得1分。
更改为:
B1、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9分)
④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知识产权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得1分。
⑤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知识产权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得1分。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投标方收到此通知后请于2010年9月27日17:00前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通知已收悉。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小何
电话:38290185、38290132 传真:0591-38290185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
回 执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0年9月27日发来的关于《部分内容的补充通知》(招标编号:FJYS2010110)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更改的内容,特此回执!
投标方名称: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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