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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摄影摄像器材一批的网上竞价公告

2013年09月17日 17:41 来源:打印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摄影摄像器材一批,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竞价项目编号:EP2013-194-RA

2.竞价项目名称: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摄影摄像器材一批

3.招标的内容:

详见附件: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摄影摄像器材一批.rar

序号 品目最高限价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期
1 130000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品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佳能,尼康,索尼 摄影摄像器材 详见技术规格

4.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成为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的注册供应商。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

 

5.报名截止时间:2013-09-23 10:00:00

6.竞价开始时间:2013-09-23 14: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13-09-23 16:01:00

7.多个品目采购时,不允许供应商对其中一个品目单独报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所有品目报价最低

9.竞价轮数:2 轮;每轮持续时间:60 分钟;每轮间隔时间:1 分钟

10.竞价承诺:

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的供应商应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而影响正常采购工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有一次上述行为的,网上禁止其三个月内不得参与宝安区政府采购投标;有两次的,网上禁止其半年内不得参与宝安区政府采购投标。

11.其他:

网上竞价中的附件、网上竞价须知、网上竞价报价承诺函与网上竞价公告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

12.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0755-27758321

传真:0755-27758031

13.投标及售后服务要求和技术规格:

投标及售后服务要求

技术规格

附件: 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摄影摄像器材一批.rar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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