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谈判编号:GMTC103Z434ZHJ434JO,采购表编号:2010162)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9月29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 交货地点: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3) 交货期:须在2010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安装、验收及交付使用。
4) 项目简要内容:电梯数量为1台。
5) 项目伴随服务简要内容 :
(1) 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储存。
(2) 电梯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
(3) 电梯的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维护保养。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2. 合格的报价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300万元;
2) 报价人须是电梯设备合法专业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原件;
3)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且已在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
4) 所报价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是获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电梯生产厂家;
5) 须在中山市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10年9月25日 至2010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获取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售 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 递交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上午08:30 [北京时间]起;
2)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3) 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1) 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6.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u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u 电 话:23185635
² 联 系 人:梁先生
u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u 地址: 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² 电 话:0760-88220300
² 传 真:0760-88383654
² E-mail: 0760520@163.com
²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9月25日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