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10NCZ0443
采购文件编号:NZC/A100366-2
采购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警察学校
联 系 人:段建平 电话:0951-2165306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进宁北街86号
报名联系人:刘 扬 电话:0951-5033931 Email:nx5033931@163.com
开标联系人:马振军 沙霏 电话:0951-5053445、5051130 Email: nx5053445@163.com
中标通知书发放联系人:马云燕 电话:0951-6084226 Email:fdd2002@126.com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宁夏招标与政府采购网(www.zbj.gov.cn)
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砟子沫煤 | 砟子沫煤为神华煤业集团磁窑堡矿区生产的符合银川市环保要求的煤,且每吨煤要含40%( | 吨 | 1500 |
备注 | 1、投标报价:1500吨砟子沫煤的供应价格,且报价不受调价因素的影响。供煤价格的计算以实际供煤的数量为准。 2、投标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燃煤经营运输资质,且有为机关事业单位供煤的经历和良好的信誉。 3、煤的质量要求:供方供煤必须是磁窑堡各煤矿的燃煤,煤质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煤,全部予以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煤方承担。 4、数量要求:在供煤过程中采购方对进入煤场的煤实行每车过磅,以过磅后实际数量为准,过磅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质量监督:煤质由采购方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提样,提取样品后有双方签字认定后送专业部门进行化验检测,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购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对检测不合格的煤,全部予以退货,损失由供方承担。 6、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我单位缴纳供煤保证金两万元整,如果未能及时供煤或由于煤质原因导致的环保罚款,则视为违约,我单位有权动用保证金应急购煤或交罚款,若供煤期间没有违约现象,则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 7、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的煤全部运到购方煤场并验收合格后,购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90%,剩余10%煤款到采暖期结束后再支付。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
6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7 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 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当年的煤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 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开标前五个工作日过期不予领取。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
30-6:00
地点: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采购一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发放,通过邮箱发送领取(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
心);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 宁夏区招标管理服务局
开户行: 建行文化西街支行
账 号: 64001120900050005417
外地供应商报名流程:投标人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采购编号,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并传真至0951—5033931。我中心收到传真视为正式报名,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报名供应商须知:正式报名供应商请在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当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于丽娜将办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过期不候,敬请注意,谢谢合作!
谈判时间:2010年10月13日 9:00时
谈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光明广场南侧公园街口银川国际贸易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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