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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采购中央空调主机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011年05月06日 09:18 来源:打印

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采购中央空调主机与安装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委老干部局的委托,就老干部活动中心采购中央空调主机与安装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邀请谈判,现欢迎国内能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采购内容水源热泵机2台;单台机组制冷量920KW(正负偏离不得大于5%),单台机组制热量960KW(正负偏离不得大于5%)。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及遵守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谈判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分公司、办事处或转授权等原生产厂商以外的授权均为无效授权)。

5、参加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第九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开标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公布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属于该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6参加谈判供应商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

7 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境内须有售后服务单位。

注:参加谈判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参加谈判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参加谈判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发售: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155日至513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308房间(文明路北段1388号);联系电话:03962609258

3.谈判文件售价:100/份(售后不退)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于2011513上午930前以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308房间。

四、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1513日上午930分前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309房间。

五、谈判开始时间、地点:2011513日上午930分整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史先生   电话:0396—2609225

七、采购方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13513862560  

七、监督单位:

驻马店市财政局           电话:039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55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驻马店市直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的中央空调主机采购项目为螺杆式水源热泵空调主机二台。

二、采购要求

1本工程安装、调试、验收采用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如下: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机井技术规范 》  SL256-2000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99

《室内空调舒适温度》(GB5701-83

《地源热泵工程技术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地下水源热泵》(清华大学)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系统选用水源热泵机:空调主机要求单台机组制冷量920KW(正负偏离不得大于5%);单台机组制热量960KW(正负偏离不得大于5%);满液式蒸发器的水源机,提高压缩机工作效率,降低能量消耗机组要求能够具有群控联网功能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5.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 2010年1月1 日以后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承包经验,有足够的资金、技术、设备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本合同。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中央空调系统必须满足或超过设计图纸和本标书中所规定的要求和技术指标。

(一)、技术要求

1、所选空调主机的参数应满足工程实际要求。

2、空调主机要求是知名品牌的水源热泵机组。

3、要求提供水源热泵机组,参数要求如下:

单台机组制冷量920KW(正负偏离不得大于5%);

单台机组制热量960KW(正负偏离不得大于5%);

能效比制冷不能低于6.0,制热不能低于4.5

夏季机组供回水温度7-12℃,冬季机组热水温度≥45℃。

夏季室温须达到22-26℃,冬季室温须达到18-22

制冷剂充注量必须满足开机要求。

单机外形构造尺寸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现场安装条件,具有足够的检修空间(不低于常规检修空间)。

(二)、空调主机的具体要求:                                    

1.空调主机要求采用双螺杆式多台压缩机设计,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制冷回路,以确保机组在出现故障时单个回路能正常运行。提供主要部件清单及使用寿命。

2机组选用企业生产的最新的标准合格产品,压缩机为满液式蒸发器水源机,高效节能。机组具有群控联网功能,以厂家发行的公开产品样本为准。

3.机组应保证具有良好的负荷调节能力,要求机组必须达到5级以上调节。                                                  

4.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涵盖此次投标机组型国家认可的权威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涵盖此次投标机型的产品综合性能CRAA 认证。

6.换热管和支撑板处要采用合理工艺,防止铜管震动磨损;同时,采用必要的制冷剂液体分配技术,在各种负荷条件下,确保制冷剂分配均匀;并配置吸气过滤装置,防止液体制冷剂进入压缩机。

7节流方式采用电动或电子类型的,调节精确,运动可靠。

8.要求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消声减震措施,机组运行噪音不得高于80dB

9.机组控制中心要求触摸式液晶中文显示屏,功能强大、操作简单。

10.机组要求具有自动记录故障现场所有数据的记忆、监控和安全保护功能。                      

11.蒸发器、冷凝器等压力容器应提供中国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蒸发器、冷凝器应采用传热效率高的换热器。

12水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机组过多的噪音、振动和位移。机组内部部件碰撞及高速运行的地方也应尽量减少。

13.远程控制与通讯:

13.1 水源热泵机组应能接受来自空调控制系统的整体启动和停止控制指令,并将冷水机组的已启动已停止状态信号、综合报警信号和主要工艺参数送入空调控制系统。

13.2 水源热泵机组控制系统应采用标准信号制,模拟量输入或输出信号为420mADC;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信号,接点容量为220VAC3A220VDC 1A。卖方应将所有接口信号接到控制柜的端子排上,供买方使用。控制器应配置两个通讯接口,一个能与BAS系统实现双向通讯,另一个通讯口可以与空调系统上位机进行双向通讯,可在上位机对空调机组进行监控,控制器的接口为RS422RS485

13.3 水源热泵机组应具有热敏打印机的接口,可以在用户安装热敏打印机后实现打印运行状态、设置参数、故障和报警参数,便于日常操作和维修维护。

14空调主机的外形构造尺寸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现场安装条件,具有足够的检修空间(不低于常规检修空间)。

15.主机必须具有安全保护功能,能超前预测故障的发生,并在故障发生前及时采取正确措施。

16.使用寿命≥15年。

其它要求:

1.空调系统中所有设备应是标准设备,选自制造商公开发表的产品样本,且必须满足技术要求。

2.空调系统中所有设备本体、空调配件、电气、电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执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原装进口设备应符合国标认可的权威标准和权威认证,其标准和认证应附有翻译件。

3.所有设备接管法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否则应提供配套法兰。

4.在不增加造价的情况下,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经验,提出并设计一些利于系统节能的措施和设备。

5.投标人应免费向买方提供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6.投标人应对买方的操作、维修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维修、保养等。

: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供货期限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

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境内须有售后服务单位(响应时间: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须在12小时内排除,复杂故障24内排除)。

五、质保

整机一年质保,三年内免费保修,终生维修。保修期外有关服务及所需材料、配件只收取成本费。

六、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至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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