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环卫设备-果壳箱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JHHX2011-SB0843-ZFCG31:
二、谈判内容:
玻璃钢型单桶果壳箱500只;玻璃钢型单桶果壳箱内胆150只。采购设备技术要求:
1、规格:53*90(±2%)cm,53cm为最大处直径。
2、配置标准及性能要求:内、外桶底座采用具有防腐、抗阻燃(氧指数不低于33)、耐腐蚀、耐酸碱、轻质高强度柔韧性好等性能好的树脂品牌,箱体结构层采用优质反应型阻燃树脂加450#无碱铂金型玻璃钢短纤维,表明胶衣采用有色阻燃型不饱和聚乙脂树脂,年褪色≤1.5%,十年强度保持率≥93%。
3、厚度要求:桶底、底座厚度≥4.0mm,内桶厚度≥3mm。
4、表面处理工艺要求:果壳箱表面涂料均匀光滑,表面光洁无气泡,外表无纤维裸露,无透光面,无脱层,无锋刀,无切割线,圆滑平整,果壳箱颜色为蓝色或绿色。
5、果壳箱内桶和外桶的平均间隙≤15mm,底座外与桶的套接部分≥150mm。
6、采用爆炸螺丝固定地面安装,桶身采用优质油墨人工丝,果壳箱外部要有宣传环境卫生的标语,采购单位要求的质保期至少一年,颜色在厂家承诺的质保期内不褪色、不褪字。
7、桶身要求质地坚硬、韧性好、表面光滑洁净、无气泡、无色斑、无裂痕、无纤维裸露、无凹凸变形、无透底、无脱层、无划痕、无切割线、高光高亮、色彩纯正。
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经销商需提供有效代理销售证明。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800元整。请于2011年8月18日14:30前将谈判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311226200000750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婺西支行
七、谈判文件的递交时间:2011年8月18日14:00-14:30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双龙南路与330国道交叉口市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始谈判时间:2011年8月18日14:30。
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双龙南路与330国道交叉口市工商大楼)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土连 联系电话:0579-82316201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传真:8322303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