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采购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2012]第3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动车
三、采购内容 :电动车(100台)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电动车品牌必须是“中国驰名商标”,曾经是“国家免检”产品;
3)电动车在鄂州市须有大型专卖店,且有单独的售后服务部;
4)电动车品牌在鄂州市经营须有5年以上时间。
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8:30-9:30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八、谈判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30整。
九、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十、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10月9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 系 人: 陈 华 申光耀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传 真:0711—3358277
邮政编码:436000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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