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焚烧炉、风冷尾气净化处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4)34号(总第101号)
二、招标标的:
采购内容 | 单位数量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焚烧炉 | 2口1套 | 详见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25日内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风冷尾气净化处理系统 | 1套 |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投标企业条件: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具有2012年以后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和民政部环境检测中心站出具的焚烧炉环境监测报告;
3、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火化机废气(二噁英类)检测报告及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二噁英控制检测合格证书; 二噁英毒性相当质量浓度平均值0.1ng/m3以下。
4、投标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专利证书;
5、在安阳市或安阳县殡仪馆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6、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通过2012年以后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
7、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获得2013年度十大领先品牌。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六、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备查: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产品具有2012年以后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和民政部环境检测中心站出具的焚烧炉环境监测报告;
5、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火化机废气(二噁英类)检测报告及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二噁英控制检测合格证书;二噁英毒性相当质量浓度平均值0.1ng/m3以下。
6、投标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专利证书;
7、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和查询申请书;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8、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上午9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11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单位名义交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发票(查验)到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3210050208428
开户银行:建行安阳相州支行
十、联系人:董航
联系电话:0372-3723505 0372-3721013
网址: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十一、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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