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闵行区教育局委托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对闵行区教育局新开办学校电视机进行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STP-2015-07-209
2、项目名称:闵行区教育局新开办学校电视机
3、项目内容:电视机(数量:57台)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项目预算:920500.00元(包件一预算:539000.00元;包件二预算:381500.00元)
5、本项目共有二个包件,应谈单位可投一个或二个包件;
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8、交货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20天。
二、合格的应谈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 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4、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5、 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6、 所投产品型号必须纳入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投标设备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页面,加以标注)以及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7、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8、 所投产品型号具有3C证书,节能产品证书;
9、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0、 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
2、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应谈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应谈文件为准。应谈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
四、购买文件时间、地点
1、购买文件时间:2015年7月17日-7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国定假日除外)
2、购标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708室)
3、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五、应谈时间、递交应谈文件和应谈地点
应谈时间:2015年7月29日9:00时
应谈地点:闵行区教育局(闵行区七莘路350号底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闵行区教育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50号
联系人:滕慧梅
电 话:54530880-10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7楼1708室
联系人:朱 轶
电 话:53087657-114
传 真:53072161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应谈单位必须提交应谈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应谈单位(或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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