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富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清障车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富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清障车采购
2、项目编号:WFC2010货字58号
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三、交货地点:富川县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
四、供应商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
五、有意的供应商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并按上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价表密封送至或传真至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富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清障车 项目编号:WFC2010货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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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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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牌清障车 |
升降摩托车;托臂拖吊小型客车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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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大写)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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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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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1、供应商报价含货物、售后服务费、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设备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3、售后服务按厂家规定。
4、货物付款方式: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通过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
5、交货地点:富川县,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
6、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500元,转至如下帐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帐 号:45001647402059111111,报价前没有足额交纳的为无效报价(属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会员供应商不须缴纳保证金);
7、报价截止时间为:
8、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经询价小组评定在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成交侯选供应商)。
9、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774-5137828、5137827;联系人:何先生
10、成交供应商须一次交纳200元的成交服务费。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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