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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直、乡镇单位采购办公设备项目询价通知书

2010年12月23日 15:49 来源:打印

 

寿县县直、乡镇单位采购办公设备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2010-CG-294 2010-CG-316  
          2010-CG-319 2010-CG-320 
2010-CG-324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寿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办公设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数
货物
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最高限价
供货时间要 
 
台式
电脑
产品定位:商务机;
处理器:Intel 酷睿2四核 Q8300
显示器:19英寸液晶宽屏;
分辨率:1440×900;
内存:4GB DDR3;
显卡:1G独立显卡;
硬盘:500GB 7200转 STAT;
光驱:DVD光驱;
操作系统:Windows 7(正版);
原装键盘、集成千兆网卡、集成声卡、光电鼠标、随机附件,整机三年保修。
2
6000元/台
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
台式
电脑
产品定位:商务机;
处理器:Intel 奔腾双核 E6300;
显示器:19英寸液晶宽屏;
分辨率:1440×900;
内存:2GB DDR3;
显卡:512独立显卡;
硬盘:320GB 7200转 STAT;
光驱:DVD光驱;
操作系统: Windows 7(正版);
原装键盘、集成千兆网卡、集成声卡、光电鼠标、随机附件,整机三年保修。
1
3900元/台
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
数码
相机
·有效像素:1020万
分辨率:3648×2736;
显示屏尺寸:3英寸 ;
液晶屏类型:TFT LCD显示屏
液晶屏像素:23万;
光学变焦倍数:10倍;
焦距:25-250mm;
闪光模式:自动,强制,关闭,防红眼,慢速同步;
快门类型:电子快门+机械快门
照片格式:JPEG/RAW
防抖功能:光学防抖+高感光度防抖
储存卡类型:记忆棒
1
2500/
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
台式
电脑
产品定位:商务机
处理器:Intel 奔腾双核 E5300
显示器:19英寸液晶宽屏
分辨率:1440×900
内存:2GB
显卡:512MB独立显卡
硬盘:500GB 7200转 SATA
光驱:DVD光驱
操作系统:Windows7(正版)
原装多功能键盘、光电鼠标、千兆网卡、随机附件、整机三年保修。
1
 4000/
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
投影
投影机类型:教育会议型
投影尺寸:35-240英寸;
屏幕比例:4:3(兼容16:9)
灯泡规格:200W 可换式灯泡;
1
4000/
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
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3、各投标供应商按包投标,可以同时中多个包。
4、本项目不接受家电下乡产品投标。
5、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疑义,请于122616时前向本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564-422716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有报价产品的生产、代理或授权销售资质。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主材及辅材费、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检验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县直、乡镇单位。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报价资料不全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会员单位除外)。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已经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库的,可以直接报价;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会员库的,报价时须同时传真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交易员身份证;
5、供应商生产及安装资质证书;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经销国家有特殊规定标准的货物,要按国家规定提供最新颁发或审核有效的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
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的供应商,要按国家规定提供最新颁发或审核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8、企业简介;
9、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信用状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传真室有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传真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 名: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 号:1214 4001 0400 07655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办理转账支付手续,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0年12月27日8:00- 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15:00- 16:00时密封送达寿县招投标中心业务部)
(三)传真号码:0564-4227642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寿县招投标中心(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侧50米)
联系人:袁扬(寿县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 4227161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0年12月23日


附表:                                 报 价 函(报价请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货物
名称
要求技术参数
所投产品品牌、
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参数
响应
情况
数量
单价
合价
供货时间承诺
1
 
 
品牌
 
 
 
 
 
 
型号
 
参数
 
   2
 
 
品牌
 
 
 
 
 
型号
 
参数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应商投标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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