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中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局载货汽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0678-1199ZLZB31202)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采购长安牌载货汽车17台。
出售询价采购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询价采购通知书售价:每份人民币200.00元,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如贵单位能按本《询价采购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提供"采购货物一览表"(见附件1)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请将《询价采购报价书》密封后递交到我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询价采购报价书》构成及编制要求
1.《询价采购报价书》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构成如下: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
(3)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4)有关技术资料。
(5)售后服务承诺。
(6)相关业绩一览表及用户反馈证明。
(7)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后退回,留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8)证明供应商资质和货物质量性能的其它材料。
2.《询价采购报价书》须按《询价采购通知书》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和编制。若填写的货物单价与计算出的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若金额的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二、递交《询价采购报价书》的时间、地点及份数
1.
2.《询价采购报价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三、询价采购保证金
各供应商在递交《询价采购报价书》时,应单独提交总报价1%的询价采购保证金。供应商若未违反本《询价采购通知书 》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按有关规定,询价采购方式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因此,此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为目的地价),供应商可在"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所列的主要技术规格基础上,提供所供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配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合同签订
由中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商谈签订合同等事宜。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1. 根据有关规定和委托方意见,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交纳。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此费用。特此约定。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成交金额1.5%收取。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向招标机构一次缴清。
七、付款方式
1.车辆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
八、质量保证
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传真件。
九、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
发动机使用2年或行驶10万公里出现质量问题,负责更换新发动机。有服务网点和售后服务电话,服务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十、其它有关事项
1.交货时间、地点见附件1。
2.《询价采购报价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3. 供应商应对"采购货物一览表"所列所有货物作出响应。
4. 确定成交供应商工作由该项目采购询价小组负责。
5. 评审过程中,采购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对《询价采购报价书》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尤其是报价更不准变动。
6.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招标机构和采购方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其询价采购保证金将被没收:
(1)从询价采购截止时间起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出询价采购;或
(2)不接受报价金额按单价和大写的修改;或
(3)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供应商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
(4)供应商成交后,未向采购招标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5)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询价采购活动、谋取成交。
8. 询价采购有效期从递交《询价采购报价书》截止日期起为 30 天。
9.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预中标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将做无效标处理。
10. 供应商应先在采购招标机构审核注册(登记)后投标,因此未在我单位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购买询价采购通知书前在www.nkzb.com(www.zlgjzb.com) <http://www.nkzb.com>网站上下载并填制《供应商登记表》,并将此表单独提交给我单位信息合同部14楼1404室。
十一、招标机构有关信息:
名 称:中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电话:(0451)55195771 传真:(0451)55195772
联 系 人:
开户名称:中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珠江支行
帐 号: 19411006780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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