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金钟水库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金钟水库大坝防浪墙维修工程[采购表编号:农业(11)0183] 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现将该项目询价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数量:
1、项目名称:中山市金钟水库大坝防浪墙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 GXZS11009
3、数量:1宗(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项目。
二、合格的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能参与投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山市企业管理IC卡或临时IC卡;
4、 供应商自2007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5、 投标人须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提交广东省水利厅公示或公告的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 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
(2)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管理IC卡或临时IC卡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广东省水利厅公示或公告的网页(信用信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 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9 月 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 评审时间:2011年9月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
五、递交报价文件的要求:
1. 确认参加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签字盖章)。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金钟水库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60- 88209855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
电 话:0760-88798811
传 真:0760-88796698
E-mail: gxzb_zs@126.com
联系 人:邝小姐、郑小姐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石岐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帐 号:4400178034605300238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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