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湖县财政局下发的政府采购计划,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路灯管理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14m高空作业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采购参考品牌:爱知、中汽、大江
二、供货时间:2011年11月20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付款方式:合同生效,货物全部安装交付、验收合格后凭双方合同、验收单及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其余的10%一年内付清。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
供货商要求:投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
②具备生产制造特殊车辆资格证书,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生产制造商;
③获得国家安全认证资格证明,及各种试验鉴定报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④具备国家工信部批准的生产车型目录;
⑤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⑥产品具有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优惠、发动机符合欧III尾气标准并出具国家环保局欧Ⅲ证明文件。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价文件组成:
①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登记表;
③报价表;
④生产制造特殊车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国家安全认证资格证明,整车试验鉴定报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具备国家工信部批准的生产车型目录复印件(须可上网查询);
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免交车辆购置附加税证明文件、国家环保局欧Ⅲ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⑨国家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高空作业机械—装配、调试及修理工技能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⑩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①、④~⑨项复印件和②③⑩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后与第①、④~⑨项原件一并密封在档案袋中。
在“建湖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备案的供应商无须提供第①项,报价人参与报价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2、该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最低价中标法;该询价函必须由供应商法人或报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规定交纳招标综合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a、招标综合服务费:为中标价的4‰;b、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交纳。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报价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全额无息退还。
报价单位须在2011年10月 31 日17:00前,以传真(0515-86076866)或其它有效形式与采购人确认参与报价;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达不到上述报价要求的报价表作废标论处。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爱华
联系电话:13605116003
代理机构联系人:荀岗
联系电话:0515-80623068 13851161699
传 真:0515-86076866
监督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09919、80618020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六、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供应商登记表
附件三:供应商参与报价确认函
附件四:报价表及有关说明(见附件)
附件五:
采购人: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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