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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所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询价公告

2012年08月29日 16:36 来源:打印




我中心受海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其电动三轮收集车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电动三轮收集车   6辆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产品图片详见附件

 

电动三轮收集车技术参数及要求:



产品型号

 

外形尺度(长**高)(mm)

(不含后视镜)

2600×965×1160

额定乘员(人)

1

轮距(mm)

715

轴距(mm)

1580

续驶里程(km)

≥50

最大行驶速度(km/h)

≤20

最小转弯半径(mm)

1850

最大爬坡度%

10

箱体容积(L)

440

最小离地间隙(mm)

145

最小制动距离(mm)(v=20km/h)

4500

额定载荷(kg)

150

                                                

电控

48V/22A无刷

电池

48V/20AH(4只/组,免维护高效铅酸蓄电池)

电机

48V/350W大扭矩无刷电机

充电机

48V/3A智能全自动充电机

充电时间

7小时(放电率80%)

                                                                     

底盘

抛丸喷塑车架

车身材质

高密度聚乙烯(PP)、模具塑件、玻璃钢件

车身安装

所有车身部分可拆卸,便于运输及维修

座椅

防水皮纹冷发泡座椅

仪表台

注塑成型仪表台,电门锁,电量表,组合开关

后视镜

左右各一手动型外后视镜

灯光及信号

前大灯,后尾灯,电喇叭,LED警示灯

箱体

高密度聚乙烯(PP)箱体

箱体外形尺寸

1180×820×780(长×宽×高mm)


 

 

 

 

 

 

 

 

 

 

 

 

 

 

 

 

 

 

 

 

 

 

 

 

 

 

 

 

 

 

 

 

 

 

 

 

 

 

 

 

 

(1)车身外观色彩为蓝白相间;箱体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PP)一次注模成型。箱体设计采用全密闭结构,箱盖设有盖中盖结构。箱体可旋转角度≤80°,箱体后面设有保险杠;

(2)蓄电池采用20AH大容量免维护电池;充电器应设有短路保护装置,充电完毕后可自动断电;

(3)手把两侧安装反光镜,前大灯采用创新式高亮度大灯,电子仪表刻度清晰、视觉流畅;前叉采用液压减震,控制器采用单片机控制,实现自动保护功能,延长续行里程;

(4)前车头配有车篮,可存放3KG物品。箱体与座垫间设有水箱,可随时清洗各种垃圾箱、果皮箱。

 

供货前需提供样车,验收合格后签订合同。

所提供样车的颜色、材料、款式需与标书上的图片样式一致。

具有三年以上专业生产的厂家。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每辆车需配备备用胎一个及一般维修工具。

 

   图片详见附件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车辆发生故障时,于2小时内电话响应,如属电话沟通不能解决的问题,在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故障现场、提供故障救援。一般故障情况于8小时内解决。

2.质保期一年内免费维修,终身包修。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

(五)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2年9月6日上午11:00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399号二楼南侧

收件人:王朋 王珊珊电话:0513-81819585  81819598  81819565(传真)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海安县环境卫生理处

联系人:    韩召山

联系电话:15906276206

信息发布网站:http://ggzy.haian.gov.cn/haggzy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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