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环境保护局
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莒县环境保护局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批准编号:140047。
4、招标内容:氮氧化物分析仪一台,二氧化硫分析仪一台,PM10/2.5颗粒物分析仪一台,动态校准仪一台,零气发生器一台,采样系统、站房及配套设施等项目;(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采购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5.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
5.3产品授权代理商须对以下仪器: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PM10/2.5颗粒物分析仪,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及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市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莒县莒州中路201号
联 系 人:崔慎民 0633-6201386
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青年中路1号
邮 编:276500
电 话:0633-7771678
传 真:0633-7771678
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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