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军山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军山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询价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82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货物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6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侯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至本中心帐户(见本公告第七条),投标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5、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货款。
6、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其金额按贺州市物价局贺价费函[2007]55号文件规定收取。
7、如需其它与报价相关的资料,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74-5277712 陈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本中心会员供应商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投标产品彩页、说明书等能反映投标产品真实、完整参数的资料;⑤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自拟);⑥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⑦询价报价表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须提供,且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
3、投标单位请于 2014年5月15 日上午10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本中心,逾期将拒绝接收。
4、投标文件袋上应注明:
(1) 项目名称: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军山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询价采购
(2) 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82号
(3) 投标单位:
(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www.hzzfcg.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政务中心4楼
邮政编码:542800
联系人:杨春莹 电话传真:0774—5137828
七、中标服务缴纳账户
1、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账号:45001647402059111111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号:45001647402059222222
采购单位: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 期:2014年5月9日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军山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82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考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报价(元) |
1 | 8T水平滑盖式垂直压缩垃圾设备 | 主要功能: 1、水平滑盖式垂直压缩; 2、液压系统; 3、电气系统; 4、污水排放系统; 辅助功能: 1、降尘除臭功能; 2、高压喷枪冲洗配套设备; 3、操作控制系统具备自动和手动功能; 4、继电器行程开关,防水防爆功能; 主要技术指标: 1、设备采用垂直压缩,压头水平滑动,且采用整体式箱体结构,即压缩仓、储料仓、卸料机构合为一体,压缩机外型尺寸:≤长 2、液压系统采用恒功率变量柱塞泵,额定工作压力≥21Mpa ; 3、最大压缩力:100T、压缩密度:0.9t/m3 ; 4、垃圾块外型尺寸: 5、装载垃圾总重:7-8T 6、压头采用并联油缸压缩方式;主压缩由两支油缸并联组成,四立柱式举升形式、举升油缸带导向柱; 7、电源:380V;电机功率:≤11KW ; 8、设备采用PLC控制技术,具有手动+自动的操作方式,配置有控制柜和移动式操作手柄,操作时可自由切换,设备可实现自动压缩垃圾,自动卸料等操作; 9、设备控制系统配置各种限位保护开关,超压报警、蜂鸣器警示等多种保护装置,主要电器元件为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 10、污水排放系统:定时排放,扬程≥ 11、投料口上方设置喷药降尘装置,在投垃圾时可有效消除臭味和灰尘。 | 1套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交货期: | ||||
投标单位(全称 ): (盖 章) | ||||
联系人: | 电话: | |||
备注: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培训相关操作人员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2、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厂家合法销售渠道的全新合格正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所有设备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条件书所述性能配置要求,投标单位对于技术指标和参数的应答,应按投标产品的实际品牌型号填写真实的技术参数值,不允许简单地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作为投标应答或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售后服务及其他: (1)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维修、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服务,使采购单位相关维修、操作人员具备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熟练操作设备,并能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2)按厂家规定保修,同时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回访进行质量跟踪;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及配件供应;其他售后服务按厂家承诺进行。 (3)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年。 (4)故障处理:厂家须设有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质保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须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及提供常用备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或更换,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交货地点:贺州市政管理局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5、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如检定不合格的产品,免费更换,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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