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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址新建工程的采购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

2015年06月01日 16:14 来源:打印

受建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对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址新建工程的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受邀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址新建工程的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12720150504

4、采购人:建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该公司注册类型需为国有企业。且通过资格预审且被邀请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亿零贰佰万元整(¥202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合同包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购买标书时间:20150601起至20150605止,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投标截止时间:20150625下午150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0625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开标厅。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14、 项目负责人:林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751582287663122803829 传真:05918787846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62395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号:1501014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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