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委托,于2012年11月6日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尧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尧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2-G2-011-XY
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2012年 2月6日至2月10日
四、截标日期: 2011 年9月16日
五、中标公告时间:2012年11月8日-2012 年11月16日(共七个工作日)
六、中标结果:
1标段:委尧小流域植物措施工程
中标单位:广西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壹佰捌拾陆万伍仟贰佰玖拾叁元贰角捌分 (¥1865293.28),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2标段:委尧小流域植物措施工程
中标单位:广西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壹佰柒拾叁万贰仟玖佰捌拾叁元陆角肆分 (¥1732983.64),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3标段:委尧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中标单位: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肆拾叁万伍仟叁佰肆拾元贰角贰分(¥435340.22),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七、评委名单:张旭海、黄河、莫少荣、唐云霏、朱文志(业主评委)。
八、建设单位: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素花 0776-2806923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0776—2806923 FAX:0776-280696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网站查询:
https://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广西财政网
http://www.baisecaigou.gov.cn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
http: //ztb.gxi.gov.cn广西招标投标网
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8日 2012年11月8日
隆林县采购办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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