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14年10月11日就钦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14-G3-0016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公务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钦州市财政网(http://www.qzcz.com.c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公告日期: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10月9日
五、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4年10月11日
评审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吴继吉、覃乃明、傅明伟、曹家任、冯华玉。
六、中标信息
序号 | 投 标 人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 |
2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
3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
4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
5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
6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
7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中心支公司 |
8 |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
七、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我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项目联系人:黄谦、王振华 联系电话: 0777-2886022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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