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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年12月26日 10:06 来源:打印

招标编号:0706-12410002N035

间:20121226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货物分为2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用户单位

1

1

气相-稳定同位素比质谱联用仪

1

检测

北京局

2

元素分析-稳定同位素质谱仪

1

检测

江苏局

3

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

1

检测

厦门局

2

1

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

1

检测

广东局黄埔局

2

同位素质谱仪

1

检测

广东局技术中心

3

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元素分析仪-稳定同位素质谱联用仪

1

检测

河北局

4

同位素比值质谱

1

检测

山东局技术中心

5

同位素质谱仪

1

检测

上海局动食中心

6

稳定同位素质谱

1

检测

深圳局食检中心

7

同位素质谱仪

1

检测

四川局技术中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主要产品为质谱主机)(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产品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6)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网址(http://121.52.216.246:8082/zjz),按照《操作指南》的程序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经招标公司审核通过后成为在册用户,然后登录系统浏览相关包项下产品的“技术参数”。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根据《操作指南》的指导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标书款缴费手续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之前已在本电子售标系统中注册过的投标商,只需输入上次注册时用过的用户名及密码(如忘记用户名及密码,请传真通知我司以便协助投标商找回用户名及密码),即可进入本系统完成缴费和下载标书程序。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21226日至2013121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900-1600 (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第1包售价1400/包,第2包售价2000/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1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多功能厅),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6、兹定于2013122日上午9:00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多功能厅)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1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招标人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

    话:010-82260281

    真:010-82260281

    编:100088

8、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址: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编:100055

        话:+86-10-63349365/9164

        真:+86-10-63373746

人:陈姗、鲁晓萱

        号:人民币:778350034460
   户       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设备品目号及用途。

 

特别说明:

1.为实现电子开标,本项目须采用电子投标专用软件制作《投标一览表》

2.电子投标专用软件《操作指南》请登录http://www.infosyss.com.cn“培训中心”专栏获取或从投标软件登陆页获取。

3.相关软件操作问题可咨询010-68180298/68282210,联系人:李卫学

4.投标软件操作培训:

时间:201318日下午14:00

地点:铁道部党校1号楼902会议室

联系人:李卫学

联系电话:010-68180298/68282210

要求:自带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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