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海外市场旅游网络媒体广告投放项目 政府采购技术要求公示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旅游局(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旅游海外网络媒体广告投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有两个包同时招标,潜在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包进行投标。两个标包的采购预算均为150万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视为无实质性响应。
所有意见应于2015年3月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派专人交至中和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技术要求
联系人:刘文明
电话:010-82034483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
附件:项目技术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各项规定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描述
第一包 Tripadvisor.com广告投放技术要求
1、 招标内容:Tripadvisor中国国家旅游局目的地页面硬广投放及Tripadvisor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印度等5个国家首页硬广、站内硬广投放
2、 投放时间:半年
3、 目的地广告:
通过策划,充分体现中国旅游目的地丰富的旅游资源,传播中国旅游文化、民俗风情等。广告需符合入境游客源受众的阅读习惯,时时进行文字内容表述、图片视觉效果的编辑。
(1) 内容:中国旅游形象的文字、图片、视频、活动等。
(2) 功能:除文字、图片展示外,应有页面分享功能,以便用户将专题站分享到Tripadvisor站外社交媒体。
(3) 所需发布的宣传资料,原始中文文字和图片由招标人提供,中标公司负责将中文翻译成英文并需符合外籍人士的阅读习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素材制作网络推广的页面。制作好的页面经招标人审核后发布。
4、 展示广告:
(1) 功能:展示中国旅游专题形象,引发海外用户关注。广告中嵌入链接,点击后可准确跳转至专题站。
(2) 形式:JPG、Gif或者Flash等。
(3) 内容:根据策划推广内容设计推广主题。
(4) 采购展示位置:Tripadvisor英文站首页、站内展示广告。
(5) 广告监测:采用第三方数据监测公司。
(6) 结案报告:每月初需要提交上一月份项目运行报告,以说明完整的展示量等数据。
5、 考核标准:
该项目每月对投标人进行一次产品考核,投标人经考核未能达标,由投标人提出整改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在下一个工作周期(月)内依据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并达到预期目标。如投标人经整改仍未能达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 内容考核指标
a) 完善中国目的地页面信息维护;
b) 根据国家旅游局推广主题相关要求以及策划的专题活动每两周不少于2次更新页面内容。
(2) 流量考核指标
a) 访问量在第一个考核周期展示次数达到1,500,000以上,以第三方检测数据为准;
b) 帮助提高中国外文网站点击量每个考核标准不低于6000次;
c) 帮助中国旅游目的地页面在Google的优化页面,保持在第一屏;
d) 每季度提供目的地页面分析报告,并依据报告提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二包 Google及Youtube宣传技术要求
本次推广是为了在指定国家(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印度、新加坡。下同)推广中国旅游形象,并利用www.travelchina.gov.cn这一海外站了解相应国家网民对中国旅游的感兴趣程度,同时尽可能利用互联网特点,积累有关数据,为以后的互联网推广提供数据化参考依据。由于谷歌平台推广的特点,本次推广的整体工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谷歌平台进行海外广告投放,二是围绕谷歌广告投放所提供的相关支持与服务。
1、 本次推广涉及谷歌产品包括关键字搜索、内容联盟、youtube视频推广。每个指定国家投放总金额相同,总推广期限为30天。考量数据包括Adwords系统中的曝光数、点击数、到访数,以及在www.travelchina.gov.cn上的“点赞数”。
2、 要求所有指定国家至少在youtube.com平台连续投放10天,每天不低于人民币7000元,最终获得相应品牌提升度。
3、 每个指定国家内容联盟投放金额不超过该国家投放金额的10%。
4、 投标评判所涉及范围包括:价格部分(10分);服务部分(13分);关键字搜索(50分);内容联盟(20分);Youtube(7分)。
5、 投标人总报价:总报价应分为两部分进行,一是在谷歌平台进行广告投放的费用,投放费用不得低于总体报价的70%,具体金额以谷歌Adwords账户提供的电子对账单中,该广告投放的金额明细为准;二是围绕广告投放所提供的支持与服务工作,包括广告创意制作,投放账户管理,定期提供投放数据报告以及投放结束后的数据分析与结案报告,服务费用不得高于整体报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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