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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03日 08: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宝鸡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8: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建强,周洁,侯永春
总成交金额¥49.5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29278623
采购单位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西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6231157
代理机构名称宝鸡正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29278623
附件:
附件1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中标(成交)明细.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磋商文件 终稿.pdf

一、项目编号:2025-ZHCS-1005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新区翠华南路500号佳和商务大厦第1幢1单元26层2606号房 495,900.00元 83.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

工程类(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检察业务用房施工 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 对检察业务大楼部分区域进行改造装修,建设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开展检察宣传工作。 50日历天(包含设备安装、调试) 刘红霞 二级建造师 陕261141558762 495,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建强周洁侯永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2014]88号文)”,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检察宣传新媒体工作室升级改造 0.495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西段

联系方式:0917-6231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正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8室

联系方式:15129278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15129278623

宝鸡正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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