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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宁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HTGC-2025-C-0008)成交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8: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行政区域宁河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8: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谈峻、王戬、郭昊(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522.07759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青、徐玲
项目联系电话13132019473
采购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茂川大厦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69368680
代理机构名称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创园1号楼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32019473
天津市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宁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HTGC-2025-C-0008)成交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宁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HTGC-2025-C-0008)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一、项目编号:HTGC-2025-C-0008
二、项目名称:宁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天津曙光信投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宁河区,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新华业务科技园A25一层一区 91120221MA05KT7W6G 13072260083 522.0775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宁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项目 “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服务 按照项目需求书及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谈峻、王戬、郭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50633.49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经双方协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0633.4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茂川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2-6936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创园1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13132019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青、徐玲
  电 话:1313201947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的承建单位和运维单位为天津曙光信投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定位面向全区人民提供全天候服务,不能出现中断服务的情况,且更换运维服务供应商易出现成本增加等情况发生;天津曙光信投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运行维护多年,有熟练的技术能力掌握技术核心数据,未发生重大事故,保障了平台互联互通要求,若采用新建式利用其他计算资源,可能会涉及大量应用系统改造迁移,无法确保系统运行的连续性;本项目为宁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维项目,对政务云平台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终端设备进行维护,原承建单位具有全面技术服务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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